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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昆明市将用电子眼监控高速超载超限
2015-04-27 
        

        24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5月1日起正式实施。引入科技手段,逐步实现对公路的全天候、全时段管控,成为《规定》的一大亮点。

        由于路政管理活动中的对象大部分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发现难、执法取证不易,为此,《规定》要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科技水平,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和保护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设限高杆极不科学,会导致快速行驶中的车辆发生意外,但没有超限设施则会对公路养护形成硬伤。电子监控设施的引入得到多家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欢迎。“有了这种设备,前段时间发生在东绕城高速公路的悲剧事件就不会有。”东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公路养护部张志铭介绍,去年12月,一辆载有风力发电机的大货车,因将设备装卸倒了,导致超高20公分,在行驶至阿拉闸道时,撞上了上面的桥梁。车主损失近百万,也造成了该道路全线封闭检修近一个月,给社会通勤造成严重损失。假如该路段当时装有超限的监控设备,则可避免这一灾祸的发生。同时,信息手段还能制约办“人情案”等现象发生。

        据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跃先介绍,目前,该设备已在昆玉高速和楚雄到攀枝花的公路上投入建设,昆玉高速的此项目预计6月建成。昆明南连接线也启动了此项工程的建设,可对超宽、超高实现远程监控和预警。但由于该设备造价不菲,因此我市交运部门表示,想要做到全覆盖需要逐步推进。

        除此之外,《规定》还有几大亮点。一是路政管理机构介入新建、改建公路管理和保护的时间将前移至开工时。过去开工建设到公路交工验收期间,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一项空白。昆明曾发生过酒驾车辆撞上路边堆放的施工材料而将交运部门告上法庭的事件。此外,在公路开工建设时同步实施的还有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保通工作。

        《规定》还明确,高等级公路实行全天分时段巡查不得少于3次,县道、乡道、村道每周至少巡查1次;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存在通行安全隐患时,能够排除的应当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通知所属路段的公路养护或者公路经营单位,并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报告。这意味着,路政巡查人员不仅要养护公路,还要担负起排除道路安全隐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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