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4·25”地震抢险救灾工作前线指挥部交通管制通告
2015-04-28
2015年4月25日14时11分,尼泊尔(北纬28.2,东经84.7度)发生8.1级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地震给我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鉴于“4·25”地震灾区地势狭窄,交通拥堵,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西藏“4·25”抢险救灾工作前线指挥部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从2015年4月26日起至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终止。
二、管制道路:
318国道曲水大桥——日喀则——拉孜——定日——聂拉木——樟木口岸段;
318国道聂拉木门布乡——吉隆县——吉隆口岸段;
109国道羊八井——日喀则大竹卡段(省道304);
219国道萨嘎——吉隆段;
219国道仲巴——萨嘎段。
经219国道新疆前往拉萨、那曲方向的社会车辆,请经阿里狮泉河镇——革吉——改则——尼玛——申扎(301省道)——班戈县——那曲绕行通过。
以上道路由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实行交通管制。除持有西藏“4·25”地震抢险救灾工作前线指挥部所发特别通行证的抢险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急救车辆、工程抢险车辆、特种抢险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含军警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以上路段在交通管制期间实行双向通行管制。
三、管制要求
(一)所有与抢险救灾无关的车辆、人员请主动绕行,避开管制线路;
(二)所有在以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应主动避让抢险救灾车辆及车队;
(三)所有前往灾区的车辆(军警车辆),必须持前线指挥部制作的通行证通行,并服从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挥。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发送拉萨至日喀则、日喀则至拉萨、阿里至日喀则定点班线客车和非定线旅游包车(通车时间另行通告),拉萨前往日喀则、日喀则前往拉萨的旅客可选择拉日铁路通行;阿里至拉萨、拉萨至阿里的车辆和定点班线客车、非定线旅游包车可选择经阿里狮泉河镇——革吉——改则——尼玛——申扎(301省道)——班戈——那曲绕行通过。
抢险救灾期间,拉萨、日喀则、那曲、阿里所属以上路段公安交警均应服从西藏“4·25”地震抢险救灾工作前线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确保道路的绝对安全畅通。
四、西藏“4·25”地震抢险救灾工作前线指挥部道路交通管制组联系电话:0892-8838638联系人:达兴13908920110
西藏“4·25”地震抢险救灾工作后方指挥部联系电话:0891-6311120
联系人:刘巍峰1388900018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藏“4·25”地震抢险救灾工作前线指挥部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