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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四项措施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2015-04-30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两法衔接”工作成员单位之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四项工作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组织督办,局法制办公室具体承办,及时为“两法衔接”工作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运行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两法衔接”相关人员主动拜访检察、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对“两法衔接”工作进行沟通。

        三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明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消除模糊认识,端正指导思想,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取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取证能力,扎实取证、把好证据质量关,有效收集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为顺利衔接打牢证据基矗

        四是把好审核关,实施有效监督。坚持移送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明确承办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法制审核、案件合议、案卷评查等监督途径,做到符合条件的移送案件必须移送,避免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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