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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公路局]“四手联弹”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
2015-05-07 
        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近日,伊犁公路管理局党委从建立工作台账和发展党员备案表,定期分析研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情况通报四方面入手,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按要求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预备党员备案表,加盖党支部公章,报局党委备案。

        各党支部对建立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组织自查、专题督查、随机调研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准确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搞好跟踪监督。

        局属各党支部应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党员发展中的纪律规定,按照“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

        该局党委每半年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查指导一次,重点查阅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通报一次。对未按要求发展,问题较轻的单位电话通知限期改正;对不严格按程序办事、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严重偏离发展党员要求的单位,局党委向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发督办函,要求限期拿出解决方案;对经告知、督办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底考核中按要求给予扣分。

        (通讯员程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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