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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行信用综合评价构建公路建设市场诚信环境
2015-05-07 
        近年来,江西交通运输部门为维护市场秩序,在诚信体系建设中新招迭出,信用综合评价逐步构建了公路建设市场诚信环境;动态监控健全了工程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创新农民工工资管理,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系列举措让市场各方都自觉按规矩“出牌”。阳关交易全覆盖

        针对施工企业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劳务人员缺位等问题,2013年底,省交通运输部门投资210万元建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该系统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使全省所有交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统一到系统内进行,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全覆盖。一位参与竞标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说:“有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切靠标书说话。”

        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江西还出台了《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规定进入江西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综合评价采用计分制,企业信用得分和信用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中标情况。有关部门在每年的2月份,对上一年度通过审核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综合评价。据不完全统计,该平台共采集不良行为信息近500条,涉及公路一级以上施工企业63家,公路二、三级施工企业15家,公路交安设施施工企业8家,公路机电施工企业7家,公路绿化施工企业13家,公路房建施工企业8家。

        信用与招投标挂钩

        为调动施工企业诚信履约的积极性,有关部门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其招投标活动挂钩,严格奖优罚劣。如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可在保证金、可投类别、可投标中标段数量、资审评分等方面给予适度的优惠奖励。同时允许招标人在招标(资审)文件中可就企业信用等级设置打分项,具体可根据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按比例计算该项得分(AA-100%、A-85%、B-75%、C-60%),而信用等级为D的施工企业则禁止参加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这一招,使得江西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良好格局,改变了以往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倒三角”分布趋势,保证了大多数施工企业拥有较好的信用记录。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体一类施工企业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时就加入到信用信息建设当中,该公司负责人吴革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这样的一个标准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和竞争有序,“除了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之外,最重要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共赢的局面。”

        27家企业被“亮红牌”

        为规范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江西加大了对各在建重点工程的现场综合大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了企业的资质条件、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履约行为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严格按照江西交通工程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规定,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和个人,暂停其在江西承接业务资格。

        同时,江西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综合大检查等方式,定期对企业市场行为和现场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有形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江西对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综合、专项质量安全督查64次,印制质量安全督查通报25份,现场签发抽查意见通知书581份、停工令4份。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检查组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90份,有27家施工企业被暂停在江西承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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