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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2015-05-08 
        根据省安委会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全省所有在建或年内将开工建设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突出整治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吊装作业等5类分部分项工程,突出“施工现场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5项规定。

        省交通运输厅强调,将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提请有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或通报批评。凡被约谈或通报批评的企业,将按照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对其2015年度信用实施扣分,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取消2015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省交通运输厅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施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遵规守法意识,加强施工方案技术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当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照经过论证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杜绝公路水运工程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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