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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路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15-06-04 
        5月29日,内蒙古高路公司召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黄永刚讲话,副总经理徐宏宝主持会议,具体安排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进一步宣传贯彻了《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黄永刚总经理指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属于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根据自治区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以建设“平安交通”为统领,以集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强化履职尽责,采取果断措施,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覆盖、层层落实;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认真抓好责任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严格问责,追究责任。二是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继续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监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持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切实搞好依法治安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衔接配合,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他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保障,是建设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员工利益的具体体现,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事关生死的头等大事,是企业发展之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司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定要高度负责,决不能掉以轻心。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至上”的理念,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加充分一些,把应对的方案和措施准备得更加周密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一些,切实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促进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徐宏宝副总经理全面分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宣传贯彻了《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公司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责任的落实。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进一步完善、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的条件不具备,坚决不得进场作业。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六是认真履职尽责,依法监督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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