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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交通转型升级推广“PPP”模式
2015-06-05 
        为了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把交通运输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为全省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撑。强化投资推动作用,保持投资规模“稳中有进”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加大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力度,目前已争取国家车购税补助资金959.8亿元;努力用好、用活、用足省政府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密切与银行沟通协调,争取银行加大放贷力度。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肥瘦搭配、捆绑打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杠杆效应,成功引进中交集团建设新嵩明至昆明、宣威至曲靖、蒙自至文山至砚山3条国家高速公路,突破了引资困局,开创了云南省高速公路招商引资新路子。

        今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公路水路建设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亿元,力争达到800亿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在年初确定的续建项目和开工项目的基础上,紧密跟踪并精确对接国家和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动向,抓紧完善并加快推进策划储备一批、新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投产完成一批“四个一批”项目,力争更多的储备项目开工建设,更多的续建项目建成投运,新开工项目形成更大实物投资量,确保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实现投资规模“稳中有进”。

        加强投资计划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量足质优”

        一是加快2015年省预算内资金下达拨付进度。6月底前将下达并拨付省预算内专项资金60%以上;9月底前下达并拨付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并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达项目单位,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快年度中央车购税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对今年下达的中央车购税投资计划,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解和转发;州(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解和转发。同时,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实时跟踪项目进展、计划执行情况,主动了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督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快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加强2016年中央车购税投资计划汇报衔接工作。主动对接交通运输部,密切关注国家2016年车购税资金投资政策和安排方向,及早谋划应对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云南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管理服务水平。以迎“国检”为契机,今年投入30亿元用于全省已建成高速公路进行路面整治,投入18亿元用于国省干线路面和水毁修复整治,以提高路况质量,巩固和提升服务区整治成果。

        加大项目建设协调指导,确保公路建设“蹄疾步稳”

        为稳步、快速推进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保14个项目今年建成通车,云南省厅成立了6个督导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专报、一月一推进,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征地拆迁特别是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依托省政府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督导组加强督导协调,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还紧紧抓住基础设施建设正处在政府平台运作和市场化运作并行的发展时期,支持省公路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好政府平台公司的职责行为,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坚强支撑,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同时,鼓励支持整合现有资源及时组建市场化的投资、建设、经营公司,参与市场化的PPP模式竞争;支持省公路投资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实现存量资产的评估增值,增加资产量,降低负债率,增强融资能力。

        大力推广“PPP”模式,释放经济增长“引擎效应”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在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之外又开辟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的融资渠道。短短一年多时间,“PPP”就从一个陌生、晦涩的新名词,转变为受到广泛关注的高频词汇,国家也围绕“PPP”模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于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来说,“PPP”模式的核心就是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市场机制,这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填补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

        为了加快实行“PPP”模式推进投融资改革,充分释放经济增长的“引擎效应”,目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正在加快推进和完善PPP模式高速公路建设招商引资政策研究,并与省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将尽快出台全省PPP模式高速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精心选择、推出一批高速公路项目,以PPP模式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着力推进作风转变,促进发展环境“华丽转身”

        习近平总书记年初视察云南时,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希望云南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为了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目前云南省正加快路网、水网、航空网、能源网、信息网“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底要实现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4000公里,通过“三年攻坚计划”,要力争建成通车14条高速公路。下一步,还将实施高速公路建设“五年会战”,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从今年底的4000公里增加到6000公里。

        对此,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采取了多项措施着力推进作风转变,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环境实现“华丽转身”,力保上述目标实现。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审查工作,于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清理以厅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设置审批前置条件或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先期取消省道改造项目的工可行业审查,下放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优化国道和高速公路项目工可审查前置要件效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出具的国道、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在收到地方符合要求的报件1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出具的国道、高速公路工程环评、水保行业审查意见,采取与省环保、水利主管部门联合审查的工作模式,在收到地方符合要求的报批稿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三是加大督查落实。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利用发挥省政府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督导组、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省政府督查室的协调作用,采用“一月一督查、一月一专报、一月一通报”,以及奖惩结合的方式,督促推动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凡是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均要求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而又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行政问责,追究责任。各州市通过定期督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交通运输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服务民生的重大使命。新形势下,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将继续以新思路加强战略谋划,以新动力加快转型升级,以新作为推进改革攻坚,以新贡献加强民生保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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