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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联控机动车污染将跨区处罚
2015-06-05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办公室,今天在京揭牌成立。据悉,协作小组将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新车环保一致性区域联合抽查等。这意味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共治在机动车污染减排领域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该协作小组是全国首个区域性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机构,以推动区域机动车排放监管水平同步发展。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同时,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也作为北京市本地的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津、冀、晋、内蒙古、鲁、豫分别设立本地区办公室。各省(区、市)办公室将分别成立新车排放管理及抽查、在用车排放管理及处罚、老旧车淘汰及在用车数据交换3个业务分组。

        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保有量为6000万辆左右,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已成为区域大气污染物中PM2.5的重要来源,因此机动车污染治理已经成为区域内共同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据介绍,协作小组近期任务首先是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互传异地超标车辆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二是在销售市场联合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及在用车符合性抽查工作,对生产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汽车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三是开展交流活动,各地区互相委派工作人员交流学习管理经验,并开展业务培训。

        在此基础上,协作小组的中期任务是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电子系统。远期任务是建立区域统一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就地处罚,并开展非道路机械管理工作。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排放的污染物不仅排放量大,且具有大气氧化剂的作用,能进一步加速其他气态污染物转化成二次颗粒物,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目前,就北京本市而言,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0余万辆,研究表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分别占到这几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6%、32%和56%,而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据天津市和石家庄市环保局发布的污染源解析研究结果显示,PM2.5来源中机动车也已分别占两市本地排放源的20%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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