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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运管局:落实廉政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全力推进“廉政阳光运管”建设
2015-06-09 
        行业要前进、系统要发展,说到底都离不开基层。日前,省运管物流局为深化党建“双创”,召集全省七个“村村通客车”试点县市运管所(局)和六个结对共建单位党支部书记,以及局机关全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开展座谈学习交流,其中老河口运管所在推进“廉政阳光运管”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老河口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运管中心工作,以严管干部、严带队伍为主线,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努力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提高素质,为运管各项工作完成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树立“三种理念”,着力落实廉政责任

        一是坚持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渎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按照“一把手、一个班子、一套制度”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总支与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层层抓落实保障机制。按照“党政齐发力”的工作措施,将党建工作与运管各项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布置、同时督办落实、同时检查考核,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二是树立“制度建设是党建工作根本建设”的理念,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各层次的具体责任;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员制度》,推选本单位监督员3名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有效强化对班子行事的监督;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完善班子个人“廉政档案”;制定实施《廉政工作报告制》、《廉政工作考核制》和《两个责任追究制》等,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行事作风进一步规范。

        三是树立“早抓早防”的理念,做到防患于未然。面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复杂环境,管理过程中腐败土壤无处不在,党总支从“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落实到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各方面梳理出26条廉政风险点,在全所开展“廉政警示谈话”。党政主要领导与支部的每位成员与重点科室负责人,班子每位成员与其分管科室每个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的同志进行“廉政谈话”。通过营造“廉政话常谈,小木鱼常敲”的良好氛围,使每个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勤政廉政,形成讲廉洁、树形象、比贡献的良好风气。

        二、以严纪律、纠四风为重点,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四种意识。年初将“两严”教育纳入干部职工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主要领导辅导讲、党员干部座谈讲、心得体会交流讲、党校老师上门讲等多种形式,在全所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努力让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强化“红线”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工作上强化主线意识、落实好廉政主体责任;在作风上强化防线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廉洁上强化底线意识,始终保持清醒不踩线不越规。

        二是从严管党治党。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十条禁令过程中,我们对照检查,清理干部队伍中存在思想上安于现状,学习上缺乏主动,工作上敷衍塞责,纪律上自由散漫,服务上简单粗糙等问题,实施了系列加压措施。首先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承诺活动,全所32名党员签订了《党员公开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严格工作纪律,实行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上下班签到、随时监督抽查、月度公开公示等,逐步以他律为自律。三是结合工作职责,制定科室目标考核办法,将全所人员履职尽责、日常工作、服务群众等情况,全部作为每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一方面强化制度抓长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修改了《公务就餐管理规定》、《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请销假管理规定》等16项制度,确保规范行事。另一方面突出重点抓监督。我所成立廉政督查小组,定期对全所财务收支项目进行清理并公示,确保不出现违规收支、帐外循环、超规格接待等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党风廉政工作成为“软任务”,做到常监督、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以抓风险防控为主线,深入推进“廉政阳光运管”建设

        一是积极搭建“廉政阳光审批”便民平台。通过规范内部流程、公开审批依据、优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公示许可结果,杜绝行政审批中的“灰色地带”、“红顶中介”和“权力掮客”,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努力树立“廉政阳光执法”良好形象。围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三分离”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行政处罚月度公示制度;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防止公路“三乱”发生;着力构建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使执法行为始终处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三是坚决保障“廉政阳光工程”安全。针对近年村村通工程工作的拓展和推进,我们坚持要求每项工程均对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排查工程建设中的廉政风险点,从源头抓好风险防控;坚持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坚持每个项目必须设立廉政监督责任人;坚持“建设项目综合情况”定期公示,确保凡属运管部门负责完成的工程均属“廉政优质工程”。

        四是不断延伸“廉政阳光服务”触角。加强运政服务窗口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行业文明创建,提高客运站、驾校、长途客车、公交等窗口单位便民服务水平、公开窗口服务标准、程序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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