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花石峡至上贡麻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5-06-10
省道花石峡至上贡麻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由长安大学承担,现已初步完成。特向公众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省道花石峡至上贡麻段公路起于玛多县花石峡镇,经玛沁县昌麻河、优云乡、当洛乡,甘德县上贡麻乡,终点与西久公路相接。本项目主线全长185.4km。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对地形困难路段设计速度采用40km/h。全线路基宽度采用10米,其中优云乡、当洛乡街道维持原有路基宽度12米。工程拟定于2015年开工,于2017年建成。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153334.1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与减缓措施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与减缓措施详见本环评报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省道花石峡至上贡麻段公路符合青海省公路网规划,与沿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项目建设极大提高该区域公路网的运输效率,提高果洛州地区公路通行能力,对充分发挥干线路网的主骨架功能、提高青海公路网交通整体水平有积极的作用。本工程建设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并严格实施管理与监控计划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hjt.gov.cn)查阅本环评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工程沿线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主要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不赞同的理由;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971-6186309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邮编:810008
环评机构:长安大学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9-82334853传真:029-82334566
通信地址:西安南二环中段本部北院环境工程研究所,邮编:710064
电子信箱:fiish@163.com
附件:省道花石峡至上贡麻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