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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015-06-11 
        《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和救援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日前出台,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共同建立交通事故应急管理信息数据库。

        根据《办法》,贵州将建立以高速公路沿线政府领导为指挥长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分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保险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医疗急救、抢险救援等单位共同参与的高速公路交通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办法》要求,贵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联勤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联合指挥平台和统一指挥工作机制,做到指令同步下达、出警同步反应、处置同步实施;共同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建立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出警制度,确保形成常态化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模式;共同建立交通事故应急管理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实现与盛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数据的连接,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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