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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适宜性”不妨纳入驾培考核
2015-06-11 
        我国驾培制度目前正在改革中,社会对此也广为关注,一直在呼吁培养合格、优秀的驾驶员,但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与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有关,另一方面,则与现行的驾培体系有一定关联。

        目前的驾培体系针对的是人们最基本的驾驶技能,衡量驾驶员的标准也仅仅是看其是否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法驾驶执照,而评价一位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适宜性”,却一直没有纳入驾培考核体系。

        其实,驾照只是提供驾驶员具备最基本行车上路技能的证明,有些人在驾驶培训过程中勉强考取了驾照,并不能说明其具有足够的安全驾驶能力。由于驾驶人个体间差异性的存在,表现出在同样危险程度下,事故总是集中发生在少数人身上,所谓事故倾向性的客观存在。

        据一份研究报告表明,美国36.4%的事故是由3.9%的固定驾驶人引发的;日本调查结果也反映,发生4次以上事故的驾驶人占事故总人数的19%,而由其造成的事故数却占总事故的47%。我国也有调查数据显示,发生2次以上事故的驾驶人只占总人数的6.86%,但其事故总数却占总事故数的34.56%。这表明,有的人不适宜驾驶汽车,这就是“驾驶适宜性”。

        既然人们的“驾驶适宜性”各有不同,这就意味着目前现行驾培体系中的“一刀切”标准有些不妥。使用同一测试标准,考核所有学员,使其具备最基本的驾车技能,本无可厚非,但却忽略了驾驶员培训中更为重要的主观因素——人。如果可以在驾培过程中,加入对学员“驾驶适宜性”的评估,不仅将使驾驶培训更有针对性,也可以让学员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驾驶能力。

        驾培管理部门可以在目前的驾培体系中,增加对于学员主观因素评估的项目。学员通过自身“驾驶适宜性”的数据,了解自己的长处或不足,使学员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驾驶训练并对自己不擅长的项目补强。有了“驾驶适宜性”方面的评估,驾培机构也可以对一些确实不善于驾驶,却能考取驾照的学员进行预警。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需从源头遏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增长和蔓延。健全科学的驾培考核机制,将驾培中的主客观因素综合考虑,设定更为合理的驾培项目,促进优秀驾驶员的培养,能有效降低我国交通事故数量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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