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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防汛工作的通知》
2015-06-11 
        为全力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防汛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我省交通运输防汛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此前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完善防汛防台各项制度措施,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全力推动防范工作。公路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国省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和临江、傍山等水毁易发、多发地质灾害隐患路段,高填深挖路段和桥涵、隧道、防护工程、安全设施、养护道班及机械材料库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扎实落实公路巡查工作制度,加大汛期巡查频率。航道管理部门要对航道设施、通航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保障航道通畅。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巡航及重点水域监控,根据水位变化及时调整导助设施,做好船舶交通组织,在台风季节,要特别是对长期停船舶、无动力船舶以及水上施工作业船等抗风能力弱的船舶,督促及早采取防御台风措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本辖区应急保障车队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质监部门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水路、水运工程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施工现场防汛防台工作,开展应急演练,提前做好机械设备加固和施工人员转移相关准备工作。对驻地、工棚、仓库等位置的选址要进行科学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三是加强预报预警,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文和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联合会商,健全与各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预报预警机制,提前做好防灾救灾准备。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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