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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06-12 
 “驻马店的经验做法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借鉴。”日前,在驻马店召开的全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副省长赵建才一席话至今仍令全市农村公路人记忆犹新。

 赵建才说,驻马店市农村公路基础差、底子薄,在推进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中有不少困难和短板,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无论是去年建设任务的完成和今年春季复工情况,还是今年项目前期工作,驻马店市都走在了全省前列,为这里的群众铺就了一条条通往美满幸福生活的致富小康路。

 的确如此,成绩可圈可点,经验亮点频现。近年来,为迅速改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落后局面,驻马店紧抓省政府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的难得机遇,强力推进乡村畅通工程活动,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迅猛、态势良好。2015年,驻马店市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项目1032公里、桥梁5626延米,计划投资8.1亿元。

 至目前,2015年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大部分县区进入财政投资评审和招投标程序,已开工建设农村公路680公里、桥梁1890延米。2014年安排县乡道1010公里、桥梁5461延米,目前县乡道、村道已全部完工,桥梁完成3800延米,剩余部分预计6月底可全部完成。

 目前,驻马店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通行条件得到了改善,农村公路畅通服务能力有了提升,运输车辆和大型农业机械能够顺利开到田间地头,农村物流业得到蓬勃发展,农村客运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更多的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公路通形象升、公路通百业兴、公路通经济增所带来的实惠。

 抢抓机遇 政策激励

 “驻马店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短时间内就制定出台了具体的推进措施和资金补助政策,为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矗”赵建才充分肯定驻马店对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的高度重视。

 全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后,驻马店抢抓机遇,快速行动,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会议精神汇报,对实施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用三年时间打好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翻身仗、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工作目标,并对农村公路建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5日,新年上班的第二天,市委书记余学友深入上蔡县、平舆县等地对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进行专题调研;3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现场会,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农村公路建养现场,会上宣读了市政府对综合评比前三名的3个县的县长、分管副县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分别给予记二等功、三等功、通令嘉奖的决定,并兑现了以奖代补资金2078万元。

 同时,实施政策激励。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市财政按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的1.5%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并另安排资金对完成任务、通过验收的县区按二级公路5万元/公里、三级公路3万元/公里、四级公路2万元/公里、村道1万元/公里、桥梁0.1万元/延米的标准以奖代补;年终评比前三名的县区长、分管副县区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分别给予记二等功、三等功、通令嘉奖等奖励;县区财政要按公共预算收入的1.5%列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并按季度拨付;各县区、乡镇政府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以发展农村公路为己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要求,强化资金扶持,在全市形成了加快发展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

 赵建才说,驻马店市对县乡道二级、三级、四级路以及村道、桥梁进行以奖代补,为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明确责任 落实资金明确了责任主体。在全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星代表驻马店作典型发言时说,驻马店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乡镇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责任并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建养工程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列出专项资金,实行目标管理;县区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响应盛市开展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的决定,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各乡镇积极行动,确保了乡村畅通工程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落实了建养资金。2014年,市、县区、乡镇建设配套资金3亿元以上,县乡道、桥梁项目县财政全额配套,并根据进度及时拨付;村道项目资金由县、乡、村共同筹措,县区财政按每公里6万元至8万元对村道建设给予补助。2015年市政府再次明确要求全市“三年行动计划”县乡道和桥梁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由县区财政全部配套,村道建设项目县区配套不得少于8万元每公里。平舆、确山、泌阳等县区政府明确表态村道建设配套资金也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对此,赵建才褒奖有加。他说,驻马店不仅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还抓好了养护资金的落实,特别是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对考核先进的县区记功嘉奖,形成了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与此同时,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还制发了《关于加强驻马店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驻马店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实现了活动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强化督导 全力推进驻马店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方面,同样受到赵建才高度评价。他说:“驻马店市采取提前安排的措施,提高前期工作效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开展,实现了项目早计划、早开工、早通车。”

 活动中,驻马店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早抓打基矗针对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要求和上级精神,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市交通运输部门统筹年度计划规模,及早与县区开展项目对接,及时下达预安排计划,指导县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工程实施赢得时间。

 严抓求实效。2014年7月底8月初,市政府抽调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人员组成了2个检查组,对全市乡村畅通工程活动进行了半年检查考核。2014年9月份,市政府又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乡村畅通工程活动检查考评情况,督促县区全力推进工程进度,并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驻马店还非常注重发挥农民义务监督员作用,各县区村道建设项目都选聘了农民义务监督员,并进行了认真培训,全市共选聘义务监督员236人。

 实抓促发展。为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通过会议促进、公示建设进度、督导检查等办法,每年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改、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对乡村畅通工程活动在每年年中和年底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区进行表彰,按标准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对本级财政1.5%比例的养护资金未足额到位、当年建设项目未完工、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县区,年终考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县区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市财政收回当年未开工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在下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安排上给予制裁。市政府对年终考评不合格且排最后一名的县区通报批评,对农村公路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道路失养严重的县区、乡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养并重 规范管理

 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的意见》的要求,驻马店将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管理养护和工程建设评分比例列为6:4,将管理养护放到优先发展的位置,狠抓农村公路管养,促进农村公路科学发展。

 制定了政策。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及承担的具体职能界定;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及市、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负责养护资金的拨付、养护范围的确定及养护工作考评、奖惩等。

 落实了养护资金。市、县两级均按照不低于本级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5%列支了日常养护资金并按季度拨付到位。2014年,市级财政列支3000万元和县区财政列支7470万元的养护资金全部按季度足额到位,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达10470万元,有力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生产。

 强化了乡镇管养责任。及时启动了乡镇管养站建设,全市167个有管养任务的乡镇全部建站并通过验收,2014年新增村道经常性养护里程4400公里,农村公路管养覆盖面和管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彻底改变了过去农村公路只养县乡道、村道无人养的局面。

 开展了文明示范路创建。2014年共创建省级文明示范路276公里。今年,在创建省级文明示范路的同时,驻马店将还积极开展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路段”创建,突出经常性、规范性养护。同时,推进了管理养护站规范化建设,落实“五定”的日常管养机制和村道管养“八有”机制,全市有铺装路面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达100%,并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畅、路美”管理活动和路域环境治理活动,营造了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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