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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必须“且行且法治”
2015-06-15 
   经济观察网10日从接近交通部的相关人士独家获悉,时隔两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即将重新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将出现重大调整,将现行收取通行费的“政府还贷公路”模式,转为政府发债修路的“政府债务性公路”模式。上述人士参与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法工作。(6月14日《经济观察报》)

   收费公路走到“十字路口”。无论是陷入“越亏越收、越收越亏”的怪圈,还是处于公众舆论抨击的漩涡;无论是“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成就”的高调,还是衍生出乱收费、多收费、无止境收费的冲动;无论是“印钞机”的高速运转,还是收费站的层层盘剥……收费公路都从“存在即合理”向“存在即不合理”的方向加速,是时候重新审视、重新定位与“从头再来”。

   期限“已过河”,收费还是漫长“路”。第一批收费高速公路将逐渐迎来收费大限,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两年内,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约1.6万公里。收费高速何去何从、“路在何方”?有人给出了三个答案:另谋出路、强行延收、浴火重生,可是,收费惯性与利益驱动不容易“刹车”,都有可能成为继续收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薪”动力。对于收费公路而言,“有钱就是任性”或成为过去时,“任性就会有钱”将成为现在时与未来时。

   先有“明白账”,再做“明白人”。高速收费是否盈亏尚是一笔糊涂账。交通部的公报显示高速公路是亏损大户,但相关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业绩报表却显示他们的盈利水平可以与银行、高档白酒甚至奢侈品相媲美,是十足的黄金产业。无论是交通部门公布的数据,还是媒体“引用”的上市公司的数据,可信而不能全信。因为,自己主动公布的数据,真实性令人怀疑,在那些笼统的数据里面有可能“藏污纳垢”;上市公司存在着高速之外的产业,其数据可能存在“被平均”,有时也不能真实反映高速收费的盈亏情况。明白账也是“民生账”,才能给政策调整提供准确的依据。

   收费公路必须“且行且法治”,重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正,让法治建设“上高速”。同时,收费公路只有行驶在法治轨道上,才能更好地携带公益性、公共性一起上路。鉴于此,条例修正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从深层次解决矛盾与问题的“钥匙”。值得提醒的是,修正的过程,首先必须避免利益集团的“干扰”,你懂的;其次,是如何实现有价值、有实效的开门立法,如何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如何寻求民智与官智间的“最大公约数”等,这些同样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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