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06-16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12日至12月26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巡视。2015年2月12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决心。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有关精神,按照“照单认领、立即整改、分工负责、取得实效”的要求,逐条逐项分析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整改动员会,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对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的重要考验,以踏石留英抓铁有痕的决心和信心,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同时,厅党组就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体约谈了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振整改决心和勇气,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分工实施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逐一研究梳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将12大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93个细项,逐项确定牵头厅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在厅党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位牵头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动担责、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形成了工作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督办。厅党组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集中整改、集中清理,明确要求主办部门和配合部门(单位)15天一报告,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各位牵头厅领导每周过问专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改工作出现的问题;厅党组书记每周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进度缓慢或整改进展情况报送不及时的部门(单位)领导进行个别约谈,了解并帮助分析原因,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派出整改工作督查组深入厅直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有实效,见实绩。
(四)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厅党组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各位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盯住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编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制定了国内公务出差审批规定、公务车使用规定、巡查工作制度、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港口非深水岸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守则等22项制度规定,并将继续制定和完善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细则、交通项目审批会签工作守则、财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规定;厅直属各单位分别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治超廉政工作制度、人事工作回避制度等29项制度规定,切实扎紧制度“篱笆”,堵住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遏制腐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交通运输系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个别单位出现‘塌方式’腐败”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厅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厅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抓好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驻厅纪检组和各单位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我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及时清理问题线索,坚持铁腕执纪,将工作重心聚焦在监督和执纪问责主业。要求厅直属各单位纪委聚焦主业,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行政工作,督促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是厅党组书记、厅长和驻厅纪检组组长在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警示教育会上多次强调,厅党组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对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隐瞒、压案、不查处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召开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华宽违法违纪问题通报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通报》,要求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廉洁务实地干事做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五是加大查案办案的力度,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2.关于“交通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工程决算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厅出台了《广西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启动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相关工作,建立了各相关责任单位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广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守则》、《广西港口非深水岸线行政许可初审工作守则》、《广西港口非深水岸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守则》、《广西水运项目报监标准工作流程》;正在制定和完善《广西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广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规程》、《广西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细则》、《广西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守则》、《广西交通项目审批会签工作守则》、《广西交通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守则》、《广西水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标准工作流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从制度上堵塞交通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工程决算环节监管漏洞,规范工作程序,防范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专项检查。厅领导带队督查在建的高速公路、路网项目施工管理及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建成通车。
三是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凡工程预算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进入市一级(部分进入自治区一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一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并将招标文件上报备案,规范养护工程招投标行为。禁止各市、县级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公司参与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养护工程合同管理,按照规定每月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检查,并对项目进行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实施过程监控,明确各级管理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广西普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养护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四是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要求自治区管理权限内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面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不按规定进行招标的,不予办理设计审批、开工备案等手续。加强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交流,规范评标环节,堵塞潜在漏洞。严格执行标准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加强备案审核。
3.关于“公路系统有的单位管理松弛,制度形同虚设,出现‘小官大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厅派出调查组对出现“小官大贪”的单位进行调查问责,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时任财务科科长政纪处分,对当事人及负有责任的财务科科长、出纳员立案调查,约谈了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责令其作深刻的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以作警示。
二是组织下属9个市级公路管理局开展两次资金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举办两期内部控制和资金管理培训班。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单位资金收付管理、会计与出纳对帐后财务资料管理等文件,强化财务人员岗位之间相互牵制,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4.关于“交通路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队伍管理不严”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人员2015年培训工作计划》,将2015年度新进路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年度路政执法重点和存在突出问题,增加路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及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课程,加大廉政和职业道德培训课程考核分值。修改路政执法人员考试题库项目,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人员考试题库》编写和系统开发工作。
二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设置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渠道,并于6月底在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举报箱,便于社会监督。各路政管理机构每月定期公开路政案件的处理结果。积极开展路政执法案件电话回访和明察暗访工作。开展全区路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审批手续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提升路政执法能力。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防范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广西壮族自治区路政执法现场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加大督查力度,下达全年督查计划,尤其针对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5.关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干部职工违规利用国有资产和行业便利垄断经营运输车辆检测企业、在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设立问题上变‘行政备案’为‘行政审批’”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反映的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存在违规行为,我厅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
二是开展行业清理。我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整改道路运输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步骤,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动员部署,于5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及其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权力寻租行为,立即整改,并定期提交自查自纠报告。自通知下发以来,我厅已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县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改革备案管理方式。我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桂交综合发〔2008〕117号文件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4〕116号),明确废止了2008年我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交综合〔2008〕117号)。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修订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备案”审批事项操作规范,撤销提交“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或检测线设置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的要求,优化了办事流程。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各市交通运输部门清理了与现行有关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管理法规规章不相符的文件,规范了审批及备案程序。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6.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单位公款吃喝、变相公费旅游、巧立名目发放钱物和各种补贴”等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强力措施进行全面核查,派出检查组开展厅机关及厅直属各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调查和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
一是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其中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二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责令其向厅党组作深刻的书面检查。
三是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责令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立即整改,组织干部职工退回公款旅游费用、违规发放的实物款和疗养费以及违规领取的出差补助款。
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先后制定了有关公务接待、公务车使用、巡查工作、约谈工作、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4项制度规定,形成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7.关于“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一是部署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了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域,规范厅机关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各项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加大公开透明力度,防范腐败滋生,我厅编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印发了《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全区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高压惩治腐败,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布置开展基层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层层传导压力。结合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拟组织开展年度干部培训,重点加大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增强廉政意识。
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主要领导与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
三是开展重要节点的明察暗访。研究部署开展重要节点时期单位及干部职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和借婚丧喜庆敛财行为的查处工作,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形成震慑力,防止“四风”反弹。在《广西交通》、《广西交通党建》等报刊及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
四是从严教育和管理领导干部,发现苗头性问题时,立即约谈,指出问题,批评教育;对于少数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查清事实,按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在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期间,已对3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给予免去领导职务的组织处理,对6名处级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五是做好现有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启动厅机关现有规章制度摸底、梳理工作,按照“保留、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立、改、废工作。
六是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分类。要求厅直属各单位及厅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责逐条逐项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分类。我厅成立了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运行平台等4个工作组开展专项工作。我厅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情况已上报自治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七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我厅将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探索建立全区统一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系纳入2015年科研课题进行专题研究,目前正在桂中公路管理局开展试点工作。
8.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监督范围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进驻我厅开展巡视工作至今,我厅及直属单位共立案13件,已结案11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10人。
二是梳理完善信访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及处置标准要求,重新对2013年、2014年收到的信访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是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移交信访件共31件(举报线索类24件,诉求类7件),按照单位职能和干部管理权限,厅本级及直属单位处理20件,转相关部门和单位11件。目前,我厅及直属单位处理的20件信访件中,已办结18件,办结率90%;正在调查核实2件。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9.关于“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少,近半数处级干部长期在一个处室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处室之间、机关与直属单位以及直属单位之间处级领导干部的交流轮岗。担任厅机关一个处室领导职务或一个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职务达到10年的,必须交流;担任厅机关一个处室领导职务或一个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职务6至9年的,应当交流;特别是对于负责管理资金、人事、建设项目等重要职责的处室领导以及重要岗位人员,重点安排交流。
二是2014年11月以来,已安排4名处级领导干部在厅机关与直属单位间进行交流。计划今年内还要安排多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三是厅机关今后出现空缺岗位时,继续优先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中择优选拔;对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厅机关优秀干部,重点安排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丰富他们的工作经历,提高他们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
10.关于“厅直属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积极采取措施消化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数量。2015年1至5月已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4名,计划年内再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10名以上。其余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消化工作在2016年基本完成。
一是在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数消化完成以前,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副处级领导职位空缺时,原则上不再新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只考虑从现有副处级领导干部中调整使用。
二是不再新提拔任命进入领导班子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已经配备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职务的,当领导班子出现空缺职位时,即安排转任其他领导职务。
11.关于“巡视中对前任厅主要领导调入、提拔老乡、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搞‘小圈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把握选人标准和条件,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七项基本原则,厅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和法规。厅党组明确,厅党组成员及直属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两个一律”: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一律不得在本人工作及所辖单位安排工作;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和调入人员,涉及与会人员亲属、同乡或身边工作人员的,本人一律回避。
(五)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方面。
12.关于“厅领导班子对当前公路系统改革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关注不够”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深入工作一线。各位厅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市、县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养护站、航道站、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地以及市、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等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基层群众待遇落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统一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厅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截至3月底,厅属事业单位除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完成首次岗位认定外,其他231个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首次岗位认定工作。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及其管理的南宁、柳州、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岗位设置核准方案已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批复。
三是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基层单位的服务工作。厅主管部门审核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加快工资审核工作力度,加大对基层事业单位贯彻执行绩效工资政策的指导。组织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主办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工作的工作人员召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座谈会,就各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13.关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对当前交通运输系统改革政策理解把握不够,对基层单位的情况了解不够,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不符合基层实际,有的文件下发后不久又废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增强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力度。厅党组定期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国家大政方针、法律规章制度等,掌握并理解经济进入新常态下我区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并针对当前交通运输热点难点问题聘请专家学者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策理论学习辅导,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
二是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基层调研计划,多听取群众心声,关心基层群众困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争取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研究出台政策之前,征求专家、基层单位及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政策措施符合基层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针对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养护市场化改革、公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积极向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使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理解支持改革。
四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化“四风”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四风”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各项职能,彻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14.关于“公路、运管系统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全面动员,核查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住房情况和单位建房情况。按照清房政策,加强清房工作力度,截至5月22日,我厅及直属驻邕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多占的住房已清退,清退率100%。我厅将继续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住房管理,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有效指导非驻邕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清房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我厅及直属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工作迅速、整改措施有力,各项整改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彻底完成,制度完善和落实还在进行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向实处着力发力,切实把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地整改好、落实好,抓出成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着力抓好整改工作。紧盯巡视反馈意见和存在问题,扭住整改落实不放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加强跟踪落实,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持续着力落实整改责任。按照我厅《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各项整改任务以及明确的牵头厅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单位)的责任,厅党组定期听取责任部门(单位)的整改进度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推动层层落实,对整改落实不按时完成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问责。
(三)持续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紧跟形势,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内容,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推动规章制度执行,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落地生根。
(四)持续着力深化作风建设。以敬终如始的态度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查处“四风”以及顶风违纪案件,切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遏制腐败等问题发生。
当前,广西交通运输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设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奋力谱写广西交通运输发展新篇章,为我区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2115001;邮政信箱: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12;电子邮箱:gxjttbgs@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