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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黄石至通山段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6-16 
 1.招标条件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黄石至通山段路面专项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养护计划,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黄石至通山段是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在湖北省境内的最南段,起自鄂州市花湖,与武黄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大桥及汉鄂高速对接,途经鄂州市、黄石市、咸宁市,跨杭瑞高速,止于鄂赣交界处的通山县王家畈,通过鄂赣隧道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江西省段连接。本项目公路主线全长107.1公里,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黄石至通山段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和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6月16日8:30至2015年6月23日17:30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固化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7月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907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5.5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大冶市大棋路6号

 邮政编码:443500

 联系人:韩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11-3706937

 传 真:0711-370698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 编:430030

 联系人:胡先生,吕先生

 电 话:027-83772790

 传 真:027-83600777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表1-1 标段划分、资质、财务、业绩要求及主要工程内容表

 


  标段号

 


  起讫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DGNYH-1

 


  K2480+207~

  K2587+307

 


  107.1

 


  路面工程专项修复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质资。

 


  同时满足:

  1.投标人在2012年、2013年、2014年中平均营业额不小于3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里程不小于50km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至少包含路面工程专项养护在内)或单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注:投标人以施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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