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五项措施力争年底前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
2015-06-18
为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营运黄标车”的工作任务,广州市交委通过五项措施,大力组织开展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实现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累计淘汰营运黄标车21909辆。其中,今年前4月淘汰5598辆。剩余的6085辆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正按计划推进,力争在年底前完成。
一是强化营运黄标车淘汰组织推进力度。在年初组织各区交通部门制定月度淘汰倒排计划;并结合当前奖励政策,通过劝退、严格审验和加大清理等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和车主对营运黄标车提前进行淘汰更新。同时,实行每月各区淘汰营运黄标车通报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营运黄标车年审。督促市、区运管部门严格做好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工作。营运黄标车审验有效期均不得超过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营运车辆注销营运证。
三是实施营运黄标车“只出不进”。对营运黄标车原则上要求“只出不进”,只允许办理迁出本市的转籍、过户手续,不再办理迁入本市以及本市内的营运转籍、过户手续,切实控制营运黄标车数量。
四是实施站场监管。督促各客运站场严格实施检测把关制度,杜绝检测超标车辆配客营运。凡是黄标客运班车严禁进入环保限行区域客运站常市、区运管部门对相关车辆收回进站卡。
五是加大营运车抽检执法。协同市环保部门加大对营运车辆排气污染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和“冒黑烟”车辆举报查处工作。2014年以来,协同市环保部门抽检了8235台营运车辆尾气排放状况,依法查处了172台超标车辆,并对8079台市环保局转来的群众举报冒黑烟营运车进行了及时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