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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运管局]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2015-06-18 
        哈密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哈密地区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的监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营运。截止目前,哈密地区共有10651辆各类营运车辆,已有5027辆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了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全部录入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联网。大多数运输企业虽然设置了专职监控人员,建立并落实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监控平台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监控岗位职责、值班、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操作规程,但还存在监控人员无法做到实时监控车辆动态,企业监控职责得不到落实等现象。

        为此,哈密地区运管局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客运、货运、安全、稽查等业务部门的监管职能,把动态监管贯穿和落实到安全生产和行业管理的全过程,作为必要、必备、必查的项目去实施,列为严管、严控、严办的任务去落实,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协同和联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实施标本兼治齐抓共管。

        该局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打好基础,要求集中解决哈密地区动态监管工作基础差、底子薄的问题,组织开展动态监管规范化建设活动,从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制度规定、责任落实、操作规范、文书档案、处罚处理等多个方面加以统一、完善和规范;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夯实基层,把政策规定和职责任务落实到运输管理和企业经营的第一线,重点强化对安全管理员、监控员、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管理部门的监管水平、运输企业的执行能力、监控人员的操作本领和从业人员的自觉程度,练好基本功,分期、分批、分层次抓好动态监管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活动,做到平台功能会用、违法违规会查、政策法规会讲、处罚处理会办,对不能适应和胜任动态监管工作的,要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给予全地区通报、责令离岗或予以解聘(辞退)。

        哈密地区运管局将在落实一系列加强和规范措施的基础上,着眼长远,统筹规划,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和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综合长效机制。

        (通讯员李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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