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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2015-06-19 
        近日,新乡市政府出台《新乡市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加快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准点、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为指导思想,树立“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理念,在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智能公交,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推行城市公共交通综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意见》提出,通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构筑以大中运量公交为骨架,以地面常规公交为主体,以出租车为辅助的高效、便捷、准时、舒适的综合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实现城乡公交网络一体化。到2018年,基本实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不低于85%,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5标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提高到30%,公交车辆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完成火车站、高铁客运站等19处公交场站建设。到2020年,完成“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基本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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