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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总段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5-06-19 
        6月5日上午9时,“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在曲靖公路管理总段举行。

        曲靖总段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标志着曲靖总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崭新的台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意义十分重大。

        曲靖总段将以此荣誉为契机,进一步开拓进取,以创新求实的精神,深入探索精神文明建设与曲靖总段公路管养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用更高标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细抓实。曲靖总段在持续深化文明创建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公路行业的影响力和人民群众对公路交通服务的满意度,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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