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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模式”: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2015-06-24 
        时下,不少地方农村公路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的目标。但由于人手不足,管养缺失,农村公路路面损害严重、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层出不穷,改善了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却没能发挥出“平安出行”的效能。

        “三分建,七分管。”去年以来,江苏省兴化市通过整合交通执法资源,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出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的“兴化模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地享受到交通发展成果。

        面广线长人手少凸显“管理短板”

        公路面广线长,在江苏省兴化市十分突出。在兴化市2400平方公里范围内,现有5条省道,里程达300公里。到2015年底,该市建成的省道将达到7条,里程近400公里。干线公路如此,农村公路更有甚者。目前,该市有县道28条,计480公里,乡道约1500公里。

        公路站“捉襟见肘”早已经是不争事实。目前,该市公路管理站仅有7名路政执法人员,聘用路政协管人员6名。而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规定的国省干线公路每5公里配1名路政员,县乡公路每20公里配1名路政员的要求,其执法管理力量显得严重不足。

        人员缺编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拦路虎”。据了解,兴化市公路管理站应有职工编制数34人,实有在编职工22人,人员严重缺编。为了开展工作需要招聘大学生补充一线执法人员,但受到兴化市编制办公室招聘名额的限制,几年才有1名招聘名额,新进人员还不足弥补退休人员的自然减少。

        因此,面对面广线长的公路管理任务,公路站只能把执法力量用于保障干线公路的路政管理,而无暇顾及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致使农村公路管理不到位,甚至于缺位。这样一来,其“管理短板”便凸显出来:农村公路路面损害严重、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层出不穷,农村公路并没有发挥出“平安出行”的效能。

        但是,加强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是法律赋予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管好农村公路也是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因为,农村公路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出行,为“城乡一体化”建设“铺平了道路”。由此来看,即使公路管理部门“捉襟见肘”,也要创造条件拉长“管理短板”。

        整合交通执法资源,农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创出“兴化模式”

        如何创造条件拉长因人手少的“管理短板”?整合执法资源,转变思路,积极探索出新模式。这是兴化市交通运输局突破机制瓶颈向人民群众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

        据该市公路站长介绍,自从交通运输部取消六项交通规费后,兴化市交通系统分布于辖区34个乡镇的8家交管所的职能作了相应的调整,已经从查缴规费为主转为行业管理为主。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解决公路站人少,管不到农村公路,兴化市交通运输局着力克服交管所受体制机制限制不能进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的问题。该局决定通过考试,从各乡镇交管所中选拔3-4人,之后又对其开展路政执法专业培训,让其获得路政执法资格,作为专职路政员。

        人手够了,还要发挥资源管理优势。年初,该市在每个交管所都增挂了路政中队牌子,并在兴化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股,作为专职机构对各路政中队进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同时,该市公路站(路政大队)还与各交管所(路政中队)签订农村公路执法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交管所的责、权。目前,各交管所皆以公路管理站的名义从事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职能,赋予其路政处罚、处理、查处农村公路超限运输、农村公路许可受理和前期审查等职权,从而保证交管所有责有权,依法具有执法资格。此外,兴化市交通运输局还统一组织各乡镇农路办主任参加地方执法业务培训,获得地方执法证,聘任为路政中队副中队长,便于路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向乡村道延伸,而且更加有利于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与日常养护联勤联动,提升管养的时效性。

        交管所办理的每个案件,其案卷通过网络报公路站农村公路管理股进行合法性审查,从而保证办案质量。兴化市交通运输局一次性投入,为各个交管所及公路站农村公路管理股配备巡查车辆、执法现场记录仪、电脑、照相机等办案取证设备,落实巡查经费,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

        乡镇交管所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是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的“先头部队”。目前,该市各交管所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巡查职能,及时发现并查处公路打谷晒尝堆放杂物、公路边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从而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全覆盖,创出了“兴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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