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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015-06-25 
        

        目前,三峡水库坝前水位已经消落至150米左右,即将进入主汛期和暑期高温施工季节,大量降水、洪水及高温极易诱发各种灾害和安全事故。为保障水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日前,市交委发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高温时期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汛期和高温时期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指出,市交委成立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委副主任梁雄耀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交委港航处、市港航局和委质监局相关领导组成。各地交通局(委)和各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汛期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拟定科学合理的汛期施工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渡汛专项方案,特别是对围堰(尤其是钢围堰)、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论证、审查,凡不符合《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要立即停止施工,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施工安全。同时,各项目要根据各自特点,编制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落实防汛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迅速有效。

        同时,市交委进一步加强了航电枢纽、闸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指出,草街、富金坝、渭沱等已建成航电枢纽、闸坝要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调度权限以及运行计划,做好水情测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力保安全度汛。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汛期枢纽通航安全的相关工作,确保船舶通航安全。

        《通知》明确,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围堰(尤其是钢围堰)、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脚手架、水下作业等极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以及水库库区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区域,一定要尽早检查、反复巡查、加强监测。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完毕。

        暑期高温施工季节临近,《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并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时期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高温时期防止中暑的能力,落实夏季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要的药品,并适时安排好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防止因高温而发生各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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