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重庆]召开宣贯实施《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重庆
2015-06-26 
        7月1日,《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6月25日上午,重庆召开《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对《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安排和部署了下一步《条例》的宣贯工作。大会设重庆市交委主会场和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分会常

        会上,重庆市人大法工委、市公路局、执法总队以及黔江区交委、巴南区交委分别对《条例》的亮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对贯彻实施《条例》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针对《条例》宣贯工作,重庆市交委副主任汪钦琳要求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着力对重点单位、人员宣传,强化宣传的针对性;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做到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影像、网络上有信息,并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提高《条例》宣传效果;要丰富宣传内容,提升《条例》社会影响力。同时,全市交通系统要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加强学习培训,对《条例》建立的乡道村道管理制度、公路使用人通行权保障制度、公路应急管理制度,强化的车辆超限管理制度、高速公路管理制度,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公路服务与监督制度要认真组织培训,确保理解准确。

        汪钦琳强调,市交委法规处、养护处,市公路局,市交通执法总队等牵头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构建完整统一的公路管理法规体系;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条例》得到正确实施。

        (原标题:[重庆]召开宣贯实施《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重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