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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2014年广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结果的公示
2015-0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要求,为全面、详实的掌握全区交通工程质量情况,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基础建设项目使用的重要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时掌握当前我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及重要原材料质量状况,防止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工地,保证我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消除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我站经财政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由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中标承担了2014年广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工作。中标单位按采购文件完成了检测服务,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材料请于公示期前以邮寄或递送方式报我站(邮寄方式日期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60号803室。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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