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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警严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
2015-06-27 
        

        消费日报网社会民生频道山西讯(记者贾小海通讯员杨凡琴)月25日10时40分,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公路临汾收费站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违法行为。

        6月25日10时40分,驾驶员王某驾驶晋E***号小型客车行驶至京昆高速724公里处时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被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交警部门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要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机动车需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机动车行驶证,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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