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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七"整治战果显著排查67872起交通违法
2015-06-27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6日电(栾心龙)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最大推手,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山东青岛从2月9日起开展“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效果显著。6月份,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67872起。

        据了解,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七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全时空的安全监管,全面治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有力提升事故预防水平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能力,严防发生危险品运输车与客运车辆发生追撞、燃爆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严防发生雾霾、团雾、冰雪等导致的多车相撞事故,严防发生客车、面包车、校车重特大事故等“三大类事故”。重点车辆: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集装箱车等8种“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全市高速公路、309、204国道及省道、重点县乡道路;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流量集中道路;农村群众出行集中道路以及恶劣天气频发、事故多发道路。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从管理的每个环节盯牢控紧,防止脱管漏控,将集装箱车车辆纳入重点车辆管理范围,同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全部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建立专门动态管理台账。同时定期将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清查行动。并低定期对各区市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检审率、重点驾驶人清理情况进行通报。严查违法,强化路面管控。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根据“七种违法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制定措施开展整治。

        据介绍,6月份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67872起。其中,超速行驶42448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19752起,超载2946起,疲劳驾驶1339起,客车超员723起,酒后驾驶66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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