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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寺钟声:交通失信划不来
2015-06-29 
        说实话,这些惩戒措施不算轻,因为不痛不痒的办法通常并不管用。

        《洛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近日获原则通过,今年8月1日起实施。它按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详细列举了19种交通失信行为,一旦出现相应的交通失信行为,当事人就有可能在评先、工作、贷款、保险等方面受到惩戒。

        这一暂行办法两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其受重视的程度不言而喻,也足见政府对其出台的慎重。老实讲,交通管理不只是路上的事儿,更不只是车轮上的事儿。交通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城市文明的缩影,个体交通行为所汇集的群体现象,折射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素养。

        可以想象,假如在我们的城市里,在我们的身边,闯红灯、抢黄灯总是难绝,任性变道、随意加塞儿到处可见,超速、酒驾、遮挡号牌、乱停乱放屡禁不止,会是怎样一种混乱?别说是文明了,连起码的安全秩序恐怕都谈不上!

        车越来越多,100余万辆的机动车保有量,且还在以每年10多万辆的速度增长,洛阳在以开飞机的速度进入汽车社会,更多市民从“两轮生活”向“四轮生活”过渡的愿望更是有增无减。但一个更难以回避的问题是,我们的汽车文化,我们的交通文明,显然跑不过车的增速,各类交通陋习甚至违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怎么办?

        仅靠“最严交规”与“集中整治”?当然不行。倡导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是必须的。然而,倡导文明交通,要求内化于心,嗓子喊喊肯定不中,因为文明内化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得靠制度发力。从这个角度看,我市把文明交通与诚信体系挂钩,通过交通违法行为多寡及严重程度来评价个人信用,继而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值得期许。

        当然,对于办法的相关规定,难免也会有人质疑,比如,我交通违法已受到了处罚,还要再记个人交通失信记录甚至再进“黄名单”“黑名单”,算不算双重处罚?因为交通违法,评优评先就不讲了,难道连找工作也要受牵连?

        说实话,这些惩戒措施不算轻,因为不痛不痒的办法通常并不管用。对此,晚报报道的标题起得就很醒目——《让交通失信者有“切肤之痛”》。交通违法,实实在在肉痛了,真是影响到生活了,才利于这样一种意识的生成:交通失信它划不来,不是记几分罚几百块的事儿。

        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是许多人的美好期待。暂且不论失信惩戒办法是轻是重,日后该如何完善,它都是修复交通文明的有益尝试,但让人受惩罚绝非初衷,让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重塑洛阳井井有条的交通秩序才是目的。(新闻观察员洛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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