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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5-06-30 
        青交安委〔2015〕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我厅积极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从去年初,全面启动了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的达标考评。截止目前,我省完成了水运旅客、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达标工作,现正在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普通货物运输、运输站尝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准化达标工作,已有六家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率先实现二级安全生产达标,还有几家施工企业正在考评中。和兄弟省区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薄弱,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差等;部分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的考评指标衡量,很难满足达标条件要求;有的交通运输企业不主动按照时限要求向辖区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达标考评申请,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就难以完成。还有部分地方交通部门达标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州市交通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重视,存在等靠的思想,对企业督促不足,认识不到安全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法规制度不熟悉,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文件学习领会不够,不知道工作如何开展。

        国务院明确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推进安全生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部规定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必须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各省(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在根据省情制定逾期不达标限制参与本省招投标、降低信誉评价等级、建议相关部门依法暂扣其相关生产许可证和关闭等措施,我省也将按要求出台相关文件。为切实加快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步伐,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完成达标工作任务,现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今年是上级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时间的最后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同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是一项认真、严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达标考评机构,要按照1月26日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认清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完善地方考评机构,不断加强对考评机构和考评员的管理,督促和指导辖区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确保完成省厅今年部署的达标考评工作任务。

        二、严格按照部颁达标指标组织考评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各考评机构,要严格按部颁达标考评指标认真组织考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质量。不得以突击完成考评任务为由而降低达标指标,要通过达标考评,达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目的和作用。同时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对未达标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各交通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从明年起,企业未按上级规定时限达标的,在工程招投标、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标、生产经营业务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为此,全省交通行业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按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相关要求,尽快完善企业各类安全基础资料,规范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条件成熟后及时向辖区交通主管部门申报考评。目前还没有着手做此项工作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同时提醒各企业不要盲目找咨询机构指导,以免上当受骗。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业务有关问题,道路运输类企业可向省运管局或省道路运输协会联系(0971-6185505);工程施工企业可向省厅安全监督处联系(0971-6186808、传真6166756)。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5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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