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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4月京津冀PM2.5下降两成
2015-06-30 
        6月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情况。

        报告指出,去年PM2.5同比下降12.3%,京津冀地区今年前4个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

        数据显示,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联动执法2.95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1.29万个。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环境刑事案件453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8458人。

        数据今年前4月京津冀PM2.5同比下降

        报告指出,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将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污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污染当量0.6元提高至1.2元,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盛上海市对超标排放企业实行较高的收费标准。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截至2014年底,共收录8.5万户企业环保信息。

        北京市、辽宁盛江苏省开展扬尘排污费征收试点。对水泥行业淘汰类落后产能实施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4元。山东省建立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空气质量改善程度进行奖惩。安徽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税收、用地优惠和价格补贴力度。江苏、浙江等12个省份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25亿元。

        措施每月公布北京、天津PM2.5源解析结果

        经国务院同意,有关部门出台《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京津冀鲁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要求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并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能源替代供应方案等作出具体规定。经初步核算,2014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下降2.9%,15年来首次实现负增长。

        有关部门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确定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63%,同比提高11.3个百分点;有13个省份、150余个城市成立了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

        为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4年淘汰60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目标,有关部门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部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地实行黄标车在限定区域全时段限行措施,限制高排放机动车进入中心城区,有18个省份、84个城市相继出台相关补贴政策。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超额完成。

        报告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建成,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时发布监测信息。建成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平台,每月对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公布北京、天津、石家庄、上海等城市PM2.5源解析结果。

        2014年

        338城市PM10浓度95微克/立方米

        74城市PM2.5浓度64微克/立方米

        京津冀PM2.5浓度下降12.3%

        长三角PM2.5浓度下降10.4%

        珠三角PM2.5浓度下降10.6%

        2015年1—4月

        327城市PM10浓度108微克/立方米

        74城市PM2.5浓度67微克/立方米

        京津冀PM2.5浓度下降20%

        长三角PM2.5浓度下降9.7%

        珠三角PM2.5浓度下降14%

        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0.3万人次

        检查工业企业3.9万家

        检查施工场地5.4万个

        发现环境违法工业企业3395家

        发现违规施工场地3690个

        取缔关闭小作坊3102个

        约谈政府负责人9人

        2014年,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和制度。监察部加强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追究问责。

        检查3至4月督察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据了解,为了配合做好审议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调研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京津冀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调研组表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大气污染结构性特征突出、有的政府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应对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的工作措施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大气污染防治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待取得根本性突破。

        尽管京津冀地区在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是长期粗放的发展方式,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河北去年首次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但煤炭消费在河北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依然高达83%,比全国高出约17个百分点。

        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数量多、规模大,低端过剩产能多,高端产品相对较少。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依然严重。有的地区多年形成了污染企业围城的状况,城区及周边地区单位面积燃煤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巨大,严重影响城区环境质量。部分地区皮革、铸造等传统产业总体发展处于原始自发状态,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不够,“孝散、乱、污”情况比较普遍。

        据统计,去年环保部直接查办的300件环境违法重点案件中,京津冀约占40%。

        追责追究不达标地方官员责任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其中按日计罚、造假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等条款力度空前。

        同期,环保部还出台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等4项配套文件,打出执法“组合拳”。

        数据显示,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环境刑事案件453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8458人。

        陈吉宁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措施,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人员责任。继续开展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工作。建立空气质量目标改善预警制度,定期通报各地颗粒物浓度变化情况。预警约谈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地区人民政府,督促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

        另外,陈吉宁还表示,要用足用好新环境保护法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规定,完善环保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动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对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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