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015-07-01
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定机构、明范围、定程序、强监督,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定机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
明范围。把涉及民生、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作为阿左旗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重点,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范围和额度,确立了凡涉及局机关及系统内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范畴。“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涉及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质量安全制度落实、运输市场管理、公路管理养护、行政执法监管等。
定程序。主要采取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形式进行议事决策,经过确定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的民主程序进行商议,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决策,并由参会领导在会议记录中签名确认,严格责任追究。
强监督。推行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参与重大公路项目建设监督机制,邀请第一联合纪检组参加阿左旗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对决策内容、重点、程序等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正。
通过完善和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促进集体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运行,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