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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将施行应急道开车最高罚200
2015-07-01 
        明天起,有车一族要注意了,违法在高速路应急车道内行驶,最高罚款200元!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应急车道行驶

        最高罚款200元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条例》建立了通行保障制度,针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里没有涉及到的高速公路养护、应急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其中,针对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路应急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

        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里行驶或停车的,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张山介绍,该条款本来在交规里有涉及,但是在《条例》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今不少人为赶时间违法占用高速路应急车道,而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危害大,将妨害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护,有必要重申和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次行程中屡次违法进出应急道,罚一次还是多次?

        市交通执法行政总队法规处谭斌说,车辆从行车道驶入应急车道内行驶即可认定其违法行为开始,如果违法行为一直持续的过程中只被发现一次,则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只罚款一次。其行驶里程长短、造成的危害大小将作为行政处罚的情节。如果第一次违法被处罚时,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而当事人拒不消除,再次驶入应急车道的,将作为一个新的违法行为处理,查获地执法人员可再次进行处罚。

        谭斌解释,比如张三从重庆主城到永川过程中,若持续性地在应急车道内行驶,虽然只有一次进出应急车道,但他在不同路段,因执法主体不一样,也会面临多次处罚。谭斌也表示,具体到个案而言,“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次数的认定及处罚,还要考虑违法行为是否涉及多个执法主体辖区、其行为是否持续、是否存在故障停车等中断、间断的行为等多种因素,执法部门将结合个案的证据和事实予以综合认定。”

        ■如果高速路上交通拥堵,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算不算违法?

        谭斌说,这也算违法。因为应急车道主要是用于应急救援,一旦被占用,若需要救援或伤员救护,就会被耽误。不过,如果现场有执法人员疏导分流,比如行车道发生货车侧翻占道,执法人员现场指挥车辆从应急车道分流,则不违法。

        ■将车停在应急道,下车上厕所算不算违法?

        谭斌表示,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因为临时停车很危险,执法部门也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考量。人有“三急”,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临停,也需要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等。

        ■监测违法占用应急道,是用高速路上摄像头吗?

        谭斌称,目前执法部门主要采取摄像头取证和执法车取证,以后还将会采用高科技监测设备,严格查处占用应急车道车辆。同时,执法部门欢迎大家参与监督,在行驶途中,发现有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可采用手机拍照、录像取证,并提交给执法部门。执法部门经调查取证后,确认证据属实,可据此处罚。

        突发事故

        高速路可免费放行

        《条例》专门对公路的应急管理作了规定,因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也就是说,因突发事故造成高速公路收费路口拥堵的,交通部门可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等。

        ■哪些算突发事件?

        谭斌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属于公路突发事件,“并非所有突发事件都属于公路突发事件,也并不是所有的公路突发事件都必须免费放行”。

        占道施工

        需提前5天公示

        市交委副主任汪钦琳介绍,在实际调查中,施工企业或养护单位随意占用行车道的现象屡禁不止。

        针对这样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至少五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施工路段、施工时间、分流路线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前方及分流路口设置公告牌;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同时,要安排组织人员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疏导指挥交通。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将面临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占道施工前能否开一个听证会?

        市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陈宁介绍,由于大大小小的公路养护、占道施工比较多,目前一般都是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公众。“以后,针对大型的占道施工,我们也可以考虑采取听证会的方式,收集社会意见,尽量减少交通拥堵”。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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