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4线库车-阿克苏段高速公路项目玉尔滚超限检测站卸货场施工招标公告
2015-07-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G314线库车-阿克苏段高速公路项目玉尔滚超限检测站卸货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计划。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库阿高速原设计k930+730处,在原设计上、下行治超站两侧各新增15亩的卸货场场区。上行线治超站卸货场位于原上行线治超站的西侧,占地15亩,长190.5米,宽52.5米。下行线治超站卸货场位于原下行线治超站的西侧,占地15亩,长141.9米,宽70.5米。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5年8月1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交工,总工期153日历天。2.2招标范围:本工程此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本次招标范围为玉尔滚超限检测站卸货场土方工程、路面工程、卸货雨棚、人行天桥、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工程以及检测房、值班室、供电照明等项工程,机电工程(称重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投标人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下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7月8日11: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3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邮编:830049联系人:张明新、艾尼电话:0991-5283244传真:0991-5283244
行政监督:0991-5281014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西八家户路丽秀小区18幢2单元602室邮编:83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