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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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1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9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陈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抓住我国教育行业发展的契机,拓展教育事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9亿元在北京市海淀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审议《关于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拟于北京市海淀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见公告2015-073)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凯兴”),实施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增资金额2.9亿元。八大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控股”)因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文凯兴为八大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规定,从审慎原则出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所属公司账面价值不超过3434.426万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为3428.5714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4.审议《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及其关联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将向新扬子及其关联方销售钢结构板单元制作件不超过2亿元。
关联董事任戴明先生、张耀先生回避了对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名赞成,2名回避,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7月)》。
6.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7月)》。
7.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总经理的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15年7月)》。
8.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7月)》。
9.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定于2015年7月17日下午2点半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此次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对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2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9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芬女士主持,会议经逐项审议,一致通过下列议案,决议如下: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抓住我国教育行业发展的契机,拓展教育事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9亿元在北京市海淀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审议《关于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拟于北京市海淀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见公告2015-073)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凯兴”),实施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增资金额2.9亿元。八大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控股”)因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文凯兴为八大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规定,从审慎原则出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及其关联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将向新扬子及其关联方销售钢结构板单元制作件不超过2亿元。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待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7月)》。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3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亿元在北京市海淀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2、投资行为所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名称为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亿元,单一股东为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教育投资管理等,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
以上事项均以最终工商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和影响
此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抓住我国教育行业发展的契机,拓展教育事业,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投资风险
子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运营管理和市场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4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拟于北京市海淀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学信”,具体见公告2015-073)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凯兴”),实施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增资金额2.9亿元。八大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控股”)因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文凯兴为八大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规定,从审慎原则出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审议该事项时不存在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经过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八大处控股
公司名称:八大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屹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1801852487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院1号楼2层20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文凯兴
公司名称: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广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501室
经营范围:教育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服务;会务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增资对象为文凯兴。文华学信拟以自有资金向文凯兴认缴出资,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文华学信将成为文凯兴的控股股东。
根据2015年6月30日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2015)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文凯兴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2,553.57万元。本次拟增资29000万元,增资价格为22.55元/单位注册资本。新股东用于认缴文凯兴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的溢价部分计入文凯兴资本公积。文凯兴原股东不增加其出资并放弃增资的权利。增资完成后文凯兴的股权结构为:
■
【注】最终增资结果以国资管理机构最终审批备案结果为准。
2、文凯兴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
(2)损益情况
单位:元
■
以上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经中泰桥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之后,文华学信将与八大处控股、文凯兴签订《增资协议》。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2015年5月,八大处控股承诺:“本公司将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一年期间,通过将本公司持有的文凯兴的全部股权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将文凯兴股权或者文凯兴持有相关教育资产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的方式解决上市公司与文凯兴之间届时存在的同业竞争”。
2015年5月,公司承诺:“本公司拟通过向八大处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八大处控股对本公司的控股,上述事项尚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特此承诺,八大处控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启动其持有的文凯兴股权的对外转让相关程序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积极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请受让八大处控股所持有的文凯兴股权。”
六、交易背景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教育逐渐成为我国家庭消费的重要领域,教育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份额迅速上升。原有的教育系统逐渐分化为公共财政支持的教育事业和社会资金支持的教育产业两部分,职业教育和国际学校因此都迎来历史性的机遇。
目前我国居民对高端教育需求旺盛,在基础教育适龄人口总量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我国民办学校招生合计数不降反增。同时在海外留学人数迅速增长、外籍人口持续增长、“单独二胎”放开和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出台等因素的支持下,未来我国以国际学校为代表的高端教育机构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增强现有桥梁钢结构业务的盈利能力的同时,拟抓住我国教育行业发展的契机,计划在北京新建学校,从事教育事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文凯兴,自建校舍筹办高端民办学校,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高端教育需求,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本交易事项披露日,公司未与八大处控股、文凯兴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5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及其关联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将向新扬子及其关联方销售钢结构板单元制作件不超过2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已于2015年7月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任戴明先生、张耀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元林
注册资本:51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船舶制造、改装、修理和拆解
住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
截至2015年3月31日,新扬子总资产为287.74亿元,净资产为196.98亿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25亿元,净利润3.40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扬子及其关联方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新扬子及其关联方拥有一流的造船技术,系国内造船行业龙头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新扬子及其关联方销售钢结构板单元制作件不超过2亿元。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市场价格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系国内知名钢结构工程服务商,向新扬子及其关联方销售钢结构板单元制作件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容,且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6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3428.5714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所属公司账面价值不超过3,434.426万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为3428.5714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201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
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校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省靖江市
5.资产价值: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3,434.426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将账面价值不超过3,434.426万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远东租赁,远东租赁再将上述资产返租给公司。
4.融资金额:3428.5714万元
5.租赁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计算。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总额为37,829,628.00元(包括利息及本金),租金按月支付。
7.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远东租赁,公司对租赁资产只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且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已由公司支付完毕之后,远东租赁将以1000元的留购价格将租赁标的所有权不可撤销地转移给公司。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公司每月支付租金(含本金、利息及增值税)105.0823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有能力支付各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59证券简称:中泰桥梁公告编号:2015-077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15:00—2015年7月17日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15:00—2015年7月17日15:00。
3、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3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尝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7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7、会议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增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00审议《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6.00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会议登记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6、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邮寄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同康路15号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微博]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59”;投票简称为“中泰投票”。
3、在投票当日,“中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15:00至2015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常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同康路15号;
2、电话:0523-84633050
3、传真:0523-84633096
4、邮政编码:214521
5、联系人:杨培胜
6、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一:
回执
截至2015年7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泰桥梁”(002659)股票()股,拟参加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5年月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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