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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京哈高速(唐山段)禁行部分车辆
2015-07-02 
        7月1日,记者从高速交警丰南大队获悉,7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京哈高速公路(唐山段)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7月1日,记者跟随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民警来到唐津高速公路唐港高速下道口,该大队在此处设置了分流点。记者看到此处路面约600米的距离内摆放了隔离墩,将路面收窄,车辆需在通道内依次通行。交警对五轴及以上货运车辆实施分流,要求其通过下道口驶出绕行。分流点摆放着两块指示牌,分别写有“四轴(含)以下车辆京沈方向请直行”“五轴(含)以上车辆唐港站出口绕行”。同时设立了警示牌:京沈方向五轴(含)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车辆禁止驶入。

        民警冯宇告诉记者,7月1日凌晨,高速交警丰南大队开始设置分流点,当天9时整正式开始施行分流措施。除了分流点设置的指示牌等设施,在两公里以外设置了限速60公里的标志及分流提示标示。经唐津高速或其他高速去往秦皇岛方向的大型货车尽量在前方路段分流绕行,如果驶入分流点,应减速慢行。

        据介绍,7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G1(京哈)高速公路(唐山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在车辆限行期间,交警部门还在京哈高速公路沈阳方向的石臼窝收费站、唐山北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限行车辆需要通行京哈、唐津高速公路的,请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对违反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另据了解,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载运危险物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已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通告中规定,我省高速公路晚19时至次日早7时,禁止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19时前已经驶入我省高速公路的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应选择就近站口驶离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提醒,载运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准予通行的时段,各载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载运危险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对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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