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明:交通“恶标语”是文明“毒鸡肋”
2015-07-03
“摩的跑得快,阎王最喜爱。”“天堂之路,有一种便车叫摩的。”最近,两条颇具个性的安全教育标语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居民中引起“关注”,它被大家称为光明新区建区以来最“狠”安全教育标语。记者调查发现,这两个教育标语就位于光明新区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号门口的道路护栏上,该标语系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制作。(7月2日《新京报》)
前几天,在福建厦门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情,说的是一位大学老师带着自己的学生做了一个实验,实验结果证明,越是那些用语简单粗暴的交通警示语,比如“你丑你横穿”,起到的劝诫效果也就越好,而越是那些祈求式的交通警示语,效果越不好。如果说“你丑你横穿”过于简单粗暴的话,那么“摩的跑得快,阎王最喜爱”“天堂之路,有一种便车叫摩的”,则简直称得上是“血淋淋”,甚至带有某种诅咒意味了。
客观上我们得承认,单纯从效果上来说,这些简单粗暴,甚至透露出某种诅咒意味的交通宣传标语,确实好于那种传统的,苦口婆心的说教式交通宣传语。而类似的事情还有,某个不是垃圾集中倾倒点的地方天天都有人去倒垃圾,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之下,制作了诸如“请不要在此地倒垃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等提示牌,但效果了了,最终有居民忍无可忍之下树立一块“谁倒垃圾谁断子绝孙”的标语,结果效果出奇得好。
交通宣传标语为什么“越粗暴越有效”,甚至是“越恶毒越有效”?究其原因,和人的心理活动,甚至是封建迷信有关。像“谁倒垃圾谁断子绝孙”这样的警示标语,尽管人人都知道倒垃圾和断子绝孙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但是当事人又会觉得隐隐有种不安,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迷信心理之下,也就自觉做出了约束自身行为的选择。
问题在于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都不能只顾效果而罔顾其他,在交通安全宣传方面,也是同样的道理,就是不能单纯地追求警示的效果而牺牲了文明。如果这样允许的话,那么我们马上可以想出比以上这些警示语还要粗暴十倍、恶毒十倍的交通警示语,但这显然是国家法律,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允许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交通安全宣传方面就无所作为,听之任之了。实际上,按照“越粗暴越有效”这个思路推理下去,那么我们能否得出“越赞美越有效”呢?比如把“你丑你横穿”改为“不横穿的人最美”,把“倒垃圾断子绝孙”改为“不倒垃圾长命百岁”,这实际上就是抓住了人人都喜欢被夸不喜欢被骂的心理特点,在效果上至少比传统的道德说教更有用。
本文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