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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必须重构“公品质”
2015-07-04 
        有法治的保驾护航,高速收费才能名正言顺,才能“取之于路,用之于路”

        收费公路必须重构“公品质”

        李云

        6月中旬,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去年全省收费公路的统计情况,显示一共亏了28.8亿元。不过,6月29日省交通厅又重新发布统计数据,“转亏为盈”反转为盈利了3.9亿元。官方表示,以29日发布的数据为准。

        亏也统计,盈也统计。这让统计学赋予的“真实数据公布、科学决策依据”功能情何以堪,如此的“量变”怎么可能形成“质变”,恐怕只会导致“变质”。收费公路大数据也出炉:截至目前,除西藏、海南两省区没有收费公路外,其他29个省区市之中,有25个省份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如果也能瞬间“转亏为盈”该多好。没有一本“明白账”,收费公路无论盈亏都会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收费公路该驶向何方?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期限“已过河”,收费还是“漫长路”。第一批收费高速公路将逐渐迎来收费大限,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两年内,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约1.6万公里。收费高速“路在何方”?有人给出了三个答案:另谋出路、强行延收、浴火重生。可是,收费惯性与利益驱动不容易“刹车”,都有可能成为继续收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薪”动力。处于这个节骨眼上,先有“明白账”,才会有“明白人”。

        收费公路必须“且行且法治”。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高速畅通”的阻碍。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但是,修改《条例》似乎进入“慢车道”,有人形象地称,收费的“兔子”,慢速的“法龟”。重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正,让法治建设“上高速”,迫在眉睫。条例修正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从深层次解决矛盾与问题的钥匙。

        收费公路必须重构“公品质”。有法治的保驾护航,高速收费才能名正言顺,才能“取之于路,用之于路”。更关键的是,才能更好地携带公益性、公共性与公信力一起上路,而这便是收费公路的“公品质”。收费公路的品质重构,已经有着现实基础与未来需求,不修正就会“跑偏”,并且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此刻,我们回头看一看,收费公路之前走过的路已演变为“多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这种“劣品质”必须清除。

        ■我来打酱油

        @郭润佳-青岛:这些年我国公路建设的成绩是斐然的,亏损也有客观原因。但我们也应该在主观上找找原因,反思一下企业在公路建设、经营和管理上有没有做好成本控制。

        @射阳快报:公路投资运营为何亏损?一是自己挣钱自家用,财务不透明,用钱不心疼,亏了国家肥了自家;二是人员冗余;三是公路投资一家独大,预算、建桥、投资、运营都自己决定。

        (原标题:收费公路必须重构“公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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