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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原交通局长受贿355万获刑10年
2015-07-04 
        江宁奥斯博恩庄园资料图片

        帮土方公司老板搞定1700多万元的土方运输工程后,对方送了他一栋别墅和两套普通商品房;帮助贸易公司老板获得采矿权和环保合格证后,对方抢着给他付了20万购车款,并在他儿子上大学和出国留学时,各奉上10万元。南京江宁区交通局原局长王平,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谋利后受贿355万余元,昨日被南京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50万元。现代快报记者李绍富

        帮“土老板”搞定生意他收了三套房

        昨天上午9点半,身患痛风病的王平,在两个法警的搀扶下,坐到了南京中院的被告席上。随着庭审的进行,王平受贿355万余元的细节逐步披露。

        50多岁的王平,曾任江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宁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他经历的这些岗位,大都是实权部门一把手,虽然不算位高,但绝对是权重部门。

        检方指控,王平的最大一笔受贿,是他在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任职期间发生的,是土方工程老板卞某送的三套房子,后被认定为价值300多万元。

        第一套房:江宁奥斯博恩庄园别墅

        大概是2004年左右,王平被从江宁国土资源局局长位置,调到滨江开发区工作。

        当时,滨江开发区正处开发初期,大小工程不断。承接土方运输工程的老板卞某通过关系,结识了王平,希望能在滨江开发区的土方运输中拿到生意。

        王平昨日在法庭上称,卞某是他的同学介绍给他的。在同学的推荐下,他就把卞某介绍给了当时的开发区一把手。刚好很多土方运输工程他自己就可以拍板决定,这样,卞某从2004年到2006年,顺利拿到了1700多万元的土方运输生意。

        赚了钱的卞某,当然没忘记王平。后来他在江宁奥斯博恩庄园购买别墅时,特意邀请王平一起去看看,顺便花100多万元,帮他买了一套。王平也知道卞某是为感谢他,几句客套话后,就把买房需要的资料提供给了卞某。卞某送给他的别墅,登记在了他儿子名下。

        第二套房:江宁禄口某高档小区

        除了这栋别墅外,卞某还在江宁禄口的另外一个高档小区,买了多套房子。为了感谢王平以前在生意上的帮助,他自己买房时,又买了一套170多万元的房子送给王平。这套房子的产权,根据王平的交代,依然登记在了王平儿子名下。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卞某在这个小区,给自己一次买了多套房子,自己的房子房款并未一次性付清,但帮王平买的那套房子,他却一次性付清了170多万元的房款。

        第三套房:广西北海一处商业房产

        收下了卞某的两套房子后,王平都登记在了他儿子名下。后来,卞某邀请王平一起去广西北海游玩。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他们都看中了北海的一处商业房产。两人决定各买一套。不过,王平看中的那套房子,20多万元的房款是卞某帮忙付的。

        根据王平的要求,最后登记在了他自己名下。不过,这些房产到手后,除奥斯博恩庄园的别墅他拿到过房产证和钥匙外,另外两套都没拿到钥匙和房产证,也没进行装修和居祝

        帮人拿到采矿权和环保证明收了40万

        王平的另外一笔主要受贿为40万元,是在他早年担任江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区环保局局长时发生的。在2003年时,王平担任江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当时他同学的一个朋友张某找到他,提出想拿到汤山一座矿山的开采权。矿山的开采权,需要由国土资源局向区政府提出开发,区政府同意后,经过勘探测算,国土局再公开招拍挂。

        当张某找到时任局长的王平后,在他的推动下,相应的矿山很快进入开发程序。虽然矿山的开发还没到实质性阶段,王平就被调到别处了,但在他的推动下,张某成功拿到了矿山的开采权。

        买车时贸易公司老板抢着付了20万

        虽然张某只开采了一年矿山,但赚了不少钱。后来,张某还开了一家贸易公司。

        为了感谢当初王平的推动,张某一直在找机会感谢他。大概是2005年时,王平预付3万元订了一辆车。

        提车的当天,这个消息被张某知道后,他立即带着20万支票到4S店,抢着帮王平付了20万元车款。

        儿子上大学和留学他又收了20万赞助

        后来,王平被调到江宁环保局任局长后,张某曾几次找到他,请他帮忙开据公司环保合格的证明。而按照正规程序,环保证明要先到环保局的科室提交资料申请,经过实地调查审核后,才能出具。而王平则直接到相关的科室,为张某开据了相关的证明。

        2006年时,王平的儿子上大学,张某要了他儿子的银行卡,打了10万元过去。后来,王平的儿子要到国外留学,张某得知后又主动赞助了10万元。这两笔钱,王平都知道,还曾让妻子去核实第一笔钱到儿子账户没有。后面这笔钱,张某直接将现金交给了王平的妻子。

        庭审

        对检方指控无异议

        强调三套房未使用

        除了以上几笔主要受贿外,2014年,王平在担任江宁区交通局局长期间,帮一个社区副主任的亲戚找交通局下属公司催讨货款,以及帮他的儿子介绍工作等,对方两次各送了一个文件袋到他办公室。王平客气一下后就收下了,但一直放在办公室抽屉里,没打开过。直到案发,在纪检到他办公室时才打开,发现一共是7万元现金。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关于干部财产申报和公示呼声很高,王平担心那三套房子出事,准备退还给卞某。不过,最终因各种原因,直到案发仍在王平及他儿子名下。

        在昨日的法庭上,面对检方的所有指控,王平均无异议,只是强调,受贿的三处房产,他自己和家人并未使用和实际获得好处。值得一提的是,王平的案发,是因为卞某违法被抓。南京市纪委的办案人员找到王平后,他不但承认了三套房子,还主动承认了收受张某40万元,以及社区副主任7万元的受贿事实,并退了47万元赃款。

        据此,他的辩护律师认为他做了如实主动供述,应该算自首。而检方认可王平如实主动供述,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不认可他属自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

        宣判

        有期徒刑10年

        没收财产50万元

        在最后陈述环节,王平认罪悔罪,并称接受法院依法给他的任何处罚,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昨天上午11点庭审结束后,经过短暂的休庭,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法院认定王平受贿金额为355万余元,如实主动供述,积极退赃,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处王平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50万元。

        (原标题:帮忙搞定1700多万元土方生意“土老板”送了他三套房)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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