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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紧抓源头管理打造安全品质交通
2015-07-07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以打造“深圳质量、品质交通”为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连续五年呈下降趋势,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

        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厘清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构建三级责任体系,明确三级责任及责任链条,实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此外,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实行日常定量考核和年终定性考核相结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委属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严格落实“五个必查”

        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为标准,深圳交通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抽查、事故调查等“对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治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达到安全标准。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办法》,深圳交通严格落实“五个必查”:重要节假日前必查,重要敏感时期必查,发生死亡事故或影响重大事故后必查,重点行业领域必查,挂牌督办事项必查。

        除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外,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分别对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企业、危险品道路运输、港口危险品作业和仓储、交通工程建设、道路养护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过媒体曝光督查检查情况。

        此外,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与海事、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今年6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与市安委办、公安交警局联合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执法行动,重点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车辆情况、超速超员超载、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等进行执法检查。

        完善风险评估指南

        深圳交通紧抓源头管理,自2014年以来组织对道路交通、交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运营、水路运输等领域存在的风险等级进行了专题研究,梳理了各领域的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各领域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形成了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在风险评估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开展自行评估,对照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查找隐患、划分等级、合理计算、形成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进行及时治理;启动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监管绩效评估、隧道通行流量安全管控等课题研究。

        下一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指数课题研究,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指数发布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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