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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区道路教练车扎堆交警:36处路段可练车
2015-07-07 
        

        天河路上,教练车扎堆练车。

        □记者李岩实习生孙莹文图

        核心提示车来车往的市政道路上,学员驾驶黄色牌照的教练车,来回穿梭、调头,险象环生。

        这样的情景,在郑州不少道路上都存在,是否违法?他们属不属于无证驾驶?如果违法,为何长期得不到治理?如果不违法,如何保证其他交通参与者包括学员、教练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就这些问题,大河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投诉学员驾教练车在市政道路上练车,太危险

        昨日下午4时20分,惠济区天河路索须河大桥北桥头处,一辆黄色牌照的教练车从绿源路上低速左转,一辆由南向北快速直行的厢货车紧急避让,险象环生。

        现场所见,相对于绿源路,天河路上的教练车更多。这里经常是四五辆教练车呈一字长蛇阵,连续在中央隔离护栏缺口处调头。

        根据统计,仅仅30分钟时间内,在该处天河路上练车的教练车就超过30辆,比如豫AE033学、豫A9628学、豫A0206学、豫AA766学、豫A5632学、豫A9511学等号牌,涉及智通、航通等多家驾校。

        一名中途下车休息的智通驾校学员说,他们即将参加科目三考试,目前正在训练。问及在没有拿到驾驶证的情况下,上路驾驶是否合适,她说这都是驾校安排的,她不清楚,“你可以问驾校”。

        昨日下午,大河报记者多次拨打智通驾校400客服电话,但人工接听一直无法接通。

        向本报反映这一情况的市民说,天河路、绿源路上这种成群结队练车的现象,几年前就有了。“这是合法的吗?如果合法,也未免太危险了。如果不合法,怎么一直不见有人管?”他说。

        说法专门划定的驾考训练路段,市区共36处

        对此问题,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有关人士昨日下午受访时介绍说,该段天河路的教练车练车情况,是经过允许的。

        据她介绍,早在几年前,郑州市交警支队共在郑州郊区选定了36处路段,作为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三训练路段,允许学员在教练指导下在这些路段进行训练。其中包括开元路以北的天河路路段,以及水产大世界以东的绿源路路段。

        在这些划定的路段起止点处,都有交警部门设置的提示标志、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按照此规定,大河报记者目击的教练车练车路段,并没有超出范围,也有相关标志。

        上述人士说,虽然允许学员练车,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比如由教练陪同指导、车辆符合教练车标准、不能超出划定区域等。如果教练车发生事故,相关责任由教练承担。

        据介绍,除以上两处,该大队辖区还有6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鸿苑路、丰业路、丰硕街、开元路(天河路至江山路)、大河路、绿源路与天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等路段区域。

        另外,郑州市交警二大队辖区有15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长春路、雪松路、银杏路、莲花街、科学大道与张五寨路向东至白松路向南(全程3.5公里)、科学大道与张五寨路向东至白松路向北(全程3.5公里)、科学大道与张五寨路向东至七叶路向北(全程3.5公里)、湖西路、长椿路(科学大道以南)、化工路与西四环路交叉口向西、科学大道三叶路向北至断头路、中原路杭州路向北路段、金菊街、中原西路西四环向西至新田路路段、中原西路与杭州路向西至荥泽大道。

        交警三大队辖区有5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碧云南路(南三环以南)、钢厂路、明辉路、新田大道、花寨路至宇通路至十八里河。

        交警四大队辖区的2处驾考训练路段为经开区第十五大街、经开区第二十二大街。

        交警六大队辖区有6处驾考训练路段,分别为龙子湖环路、龙子湖东路、秋实街、万通路、站南路、列里路。

        争议

        学员在道路上练车,属不属于无证驾驶?

        有市民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学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涉嫌无证驾驶。

        对此说法,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如果在规定的路段内练车,一般情况下不会按无证驾驶处置。该负责人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建言城市发展很快,已划定的相关路段应及时更新

        对天河路等路段的教练车练车行为,昨日,惠济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受访时说,确实很危险,如果训练,确实应该在校内场地训练为好。但因为是交警部门按照规定划定的范围,他们也不便干涉。

        据介绍,按照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国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以最低等级的三级驾校为例,其新设立的教练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方米,而且还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等。“要求驾校完善训练场地,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杜绝在市政道路上练车现象。”该人士说,“但是,按照新标准,郑州现有的100多家驾校,大多数都不能达到标准。”

        对目前一些驾校仍在市政道路上练车的问题,多位市民建议交警部门废除划定的范围,“如果一时难以废除,应该及时进行更新。那些车流量已经大量增加的路段,应该删除;新建成的合适路段,可以充实进去。”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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