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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西大桥下一女子横穿河滩路被撞殒命
2015-07-07 
        

        

        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事发过程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通讯员罗军报道)7月4日17时35分许,乌鲁木齐市西大桥下的河滩路快车道上演一幕悲剧:一名横穿河滩路的女子被车撞飞后摔落在地,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时,宋某驾车沿河滩快速路由北向南行至西大桥下,刚要穿过桥下,车撞在一名奔跑着横穿河滩路的长发女子身上,女子即刻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查,车辆右侧碰撞到女子,女子被撞飞起,头部撞到前挡风玻璃,跌落在车辆前方。”7月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附近监控还原了事发过程,女子由西向东横穿河滩路,加速奔跑过程中被撞。且车辆行车记录仪也记录下事发过程。”

        涉及事故驾驶人宋某十分沮丧,他说,事发时阳光强烈,他驾车驶过桥下时,经历了光线由强变暗又变强的过程,刚好在强光时,女子奔跑横穿河滩路,他根本看不见。

        记者从宋某车辆行车记录仪上看到,事故发生在过桥的5秒间,光线猛然变暗,随即一下子强烈,也就3秒左右光线变换,当看到光线中的人影时,车已撞上了人。“哎呦!哎呀!完了1车内人惊呼。

        经民警调查,被撞女子姓马,39岁,家人尚不清楚事发时她为何从该处横穿。马某的丈夫4年前也因车祸身亡,两人留下了11岁的儿子。

        据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罗军介绍,2015年以来河滩路已发生涉及行人事故4起,致2人死亡,2人受伤。“河滩路为封闭式城市快速路,严禁行人入内。我们已建议有关部门加装护栏,但仍有行人绕开横穿。”他说,交警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进入河滩快速路的行人进行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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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进入河滩外环引发事故

        行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交警部门提示:一般情况下,行人违规进入河滩快速路或外环路引发事故,将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按60公里/小时车速来看,车辆1秒钟就能驶出16米,人从看到突发状况到有反应需要0.8秒,距离较近的情况下,碰撞不可避免。”罗军向记者介绍,河滩快速路上,易出现行人横穿的路段在河南路立交桥、燕北立交桥、西大桥下及小西门布料市场段。

        据介绍,22.38公里长的河滩路居民区商圈聚集路段约19公里,从最北端的五建处人行天桥,到最南端的燕北立交桥附近三环停车场处人行天桥,共有11座人行天桥。除此之外,还有喀什路立交桥、河南路立交桥、苏州路立交桥等13座立交桥横跨河滩路,除燕南立交桥外,其他均是人车都可以通行的。

        “河滩路上的天桥完全可以满足行人通行需求,目前仍有行人选择冒险横穿,主要还是为图方便,抄近道,不愿过天桥。”罗军说。

        因河南路立交桥南侧的居民区较多,行人横过河滩路需求增多,相关部门欲新建一座人行天桥。

        交警部门同时提醒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力集中,行经行人横穿多发路段时,特别留意,切勿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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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娜罗军本文来源:新疆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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