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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车被暂扣后遭停车场违规收4385元
2015-07-08 
        

        7月6日,长沙天心区书香路,八面公司的停车坪内,停放着上百台车辆。图/潇湘晨报记者辜鹏博

        红网长沙7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实习生张甜梅徐铭浛)去年11月,长沙的周先生因非法运营被交通部门暂扣了车。今年6月底,周先生取车时,被停车场收取4385元“施救代驾、保管停车费”。

        “新闻里说了,取车只要交了罚款就行了,为什么还收了我这么高的停车费?”周先生表示不解。

        7月6日下午,长沙市天心区交通局局长付翔明确表态:“停车场做法严重违规,将严肃处理。”在执法人员陪同下,涉事长沙八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面公司”)当场向周先生退还全部费用。

        去年11月5日,周先生在路上接了两个客,随后被长沙市天心区运管部门以涉嫌非法营运查获,车辆被暂扣于八面公司停车场内。被扣车辆是周先生以几千元的价格买来的二手车,将于2016年到达报销年限。因为罚款高达数万元,周先生一直没去取车。

        周先生今年52岁,离异,女儿随前妻生活,无固定工作。今年6月11日,周先生通过所在社区开了一份困难证明。考虑到周先生经济困难,天心区交通局酌情降低了罚款数额,罚款单显示,周先生实际缴纳罚款为1000元。

        然而,6月24日周先生前往八面公司取车时,公司负责人告诉他,如果他要把车取走,还需另外缴纳4000多元。当天,周先生把身上仅有4385元交给了八面公司。“本来要收4800多,我说自己家庭贫困,剩下的才没让我交了。”

        周先生先后向长沙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热线12358、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12348以及多家媒体进行了投诉和反映。

        7月6日,记者陪同周先生来到位于天心区的八面物流公司了解情况。在八面公司的停车坪内,停放着上百台大小车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放在这里的车辆都是行政执法部门暂扣的,按20元每天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用。

        有律师告诉周先生,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运管部门扣押周先生的车,应当妥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需要周先生“买单”。

        进展

        交通局:违规收取,已责令退还

        当天下午,记者陪同周先生来到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投诉。

        天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付翔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关于停车场停车协议书》,两份协议书的甲方均为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乙方分别为长沙市天心区天心施救站交警大队停车尝长沙八面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常协议的第一项显示:甲方将暂扣的车辆停放在乙方的停车场,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承担对甲方暂扣车辆的保管责任,非法营运滞留车辆按20元/天由甲方支付。

        付翔介绍,按照这份协议,被暂扣车辆的停车费已经由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支付,周先生无需向八面公司再支付此款项。“八面公司收停车费肯定是违规的。”当天下午,在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周先生再次赶到八面公司停车场,工作人员将此前收取的“施救代驾、保管停车费”4385元全数退还。

        延伸

        “将慎重考虑是否与八面公司续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但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2014年9月2日,长沙市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和停车管理实行政府招投标,拖移和停车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八面公司为何将停车费用又转嫁给了车主?

        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付翔介绍,车主取车的正常流程是:先到交通运管部门接受教育和处罚,由运管部门开具放车单,车主凭该单前往停车场取车。按照长沙市政府的要求,停车保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由财政支出。对于八面公司向周先生违规收取停车费一事,付翔表示,该局将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八面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付翔称,根据天心区交通局与八面公司的协议,双方的合作关系将于今年8月底到期。付翔表示,类似违规收费情况出现,区交通局将慎重考虑与八面公司继续合作的问题。

        (原标题:长沙市民车被暂扣后遭停车场违规收4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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