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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危化品车辆无押运员最高罚款5万元
2015-07-09 
        高速公路上危化品车辆运输忙,而危化品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发生泄漏等状况时危害极大,且交警处置时间也较久。为此,7月7日,新疆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针对危化品车辆展开了专项整治。

        7月7日11时40分许,记者在G216线上沙河立交桥段看到,不时有危化品车辆通行。

        驾驶人任某要前往王家沟拉油,押运员就在油库等待。在一小时内,民警拦停的6辆危化品车辆中,有一半没有随车配备押运员,经询问,均为空车正前往拉货途中。

        “我们主要对满载危化品车辆无押运员的情况进行处罚。”卡子湾大队副大队长徐征介绍,“今年4月至今,已查处了十余辆无押运员的危化品车辆,进行了1万-5万元不等的处罚。”

        通过日常查处,执勤交警发现危化品车辆存在无押运员、超载、未安装紧急切断阀、准驾车型不符4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交警部门之所以特别针对危化品车辆进行治理,主要是因为目前正处于危化品运输旺季;天气炎热,危化品车拉载的油气易挥发,会导致易燃易爆;一旦超载,车辆容易爆胎,造成车辆失控引发事故;炎热天气中,驾驶人易出现疲劳驾驶。

        每日通过卡子湾大队辖区的危化品车辆有上百辆。7月4日,就发生了两辆油罐车追尾事故,所幸两车均为空车。“危化品车辆发生事故危害较大,一旦危化品泄漏对人身危害大,且处置及救援难度较大。”卡子湾大队副大队长王全伟介绍,“以伤人事故为例,一般车辆事故1个半小时就能将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但危化品车辆事故就需耗时六七个小时。”

        据了解,近期交警部门会紧盯此类车辆,对未随车配备押运员的对车辆所属企业处以1万-5万元罚款,车辆超载会处罚所属企业5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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