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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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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的通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城建集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3日起),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城建集团

        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城建集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3日起)以不高于9.66元/股的价格,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城建集团持股比例的1%(约1366.45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1.32亿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城建集团承诺,自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城建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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