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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院上半年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2128件
2015-07-13 
        新华网南京7月12日电(刘宇晴陈青)10日上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近年来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达5206件,今年1-6月份此类案件达2128件。

        从该市2014年审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看出,大多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涉及摩托车、电动车或行人。从总体上看,涉及摩托车、电动车或行人这三类主体的案件约占80%。其中,涉电动车案件为交通事故案件的主要类型,占全部统计案件的40.4%。涉摩托车案件占全部统计案件的28%,在事故比例中占比也较高。交通事故涉及行人的案件也占到了一定比例,占全部统计案件数量12.4%。

        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多数案件中摩托车、电动车或行人有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事故责任,无责任的比例较低。调查显示,摩托车无责任的事故仅占20%,电动车无责任的事故仅占32.67%,行人无责任的事故占56.45%。由此可以看出,涉摩托车、电动车、行人的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摩托车、电动车均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通过司法手段依法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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