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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港航局“四项整治”做好全省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
2015-07-14 
        日前,厅港航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港航领域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工作。一是整治违规充装。强化危险化学品港口装卸、仓储企业的安全责任,严格核实进港承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体质量检测合格证,严格按照货种、载荷量充装,严禁“三证”不全或超出有效期、超范围运输的车辆进入充装作业。二是整治违规建设。严格执行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施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港口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整顿,从源头抓好安全监管,确保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整治安全设施。严格按照《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专项整治部分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消除港口安全设施隐患。为已建项目设置紧急切断阀、移动供电设备和消防备用电源,提高安全设施标准和安全等级。四是整治违规作业。所有危险化学品港口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装卸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等规范规程,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行为,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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