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2015-07-14
青公学字〔2015〕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海省交通(公路)
运输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拟开展2015年度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选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效范围
因2014年度优秀论文流评,本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时效范围为2012年第3期~2015年第2期《青海交通科技》上发表的论文。
二、评选程序
(一)由《青海交通科技》编辑部对评选时效范围内的论文进行筛癣评定。提出优秀论文评选初步意见,并填写《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价表》。
(二)青海省公路学会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经编辑部初评的论文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获奖论文。
三、公示及奖励
(一)经综合评定选出的获奖论文应进行公示(30天);
(二)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由青海省公路学会发布获奖者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1.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稿)
2.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价表
青海省公路学会
2015年7月13日
抄送: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青海省民政厅社团局
青海省公路学会2015年7月13日印发
附件1:
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省交通(公路)运输领域应用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技术进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技术水平,繁荣和发展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事业,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特将已试行的《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修订。
第二条奖励名称为“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奖”。
第三条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奖评选工作由青海省公路学会负责,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奖组织
第四条评奖工作由青海省公路学会组织,成立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及相关学科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青海省公路学会。
第三章范围和对象
第五条在已出版发行的《青海交通科技》上发表,且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眩
第四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六条评选方式: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实行二级评选制。
1、初评由期刊编辑部对评选规定时限内《青海交通科技》上发表的论文进行筛癣评定、提出优秀论文评选初步意见,并填写《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价表》。
2、终评评委会对编辑部的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获奖论文。
第七条为鼓励在基层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坚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入眩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八条评选(终评)出的优秀论文由青海省公路学会颁发“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证书。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九条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秉公评选,不拘私情。
第十条论文评选过程中,作者一律回避。论文及有关材料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获奖论文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窃取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论文作者四年内不得申报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青海省公路学会负责解释。凡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事项,由青海省公路学会按本办法有关精神办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
青海省交通(公路)运输优秀论文评价表
编号:
论文名称
作者
性别
年龄
职称
性别
年龄
职称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论文主要内容:
(限200个汉字)
初步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