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安装汽车电子标识
2015-07-16
从市交警局获悉,我市成为首批试点RFID汽车电子标识项目的应用城市,交警部门首期拟在校车、的士、公交大巴等八类车上安装电子标识,预计明年上半年覆盖20万辆车。
据介绍,这个相当于车辆“电子身份证”的电子标识,可以采用后台记账,实现小额支付功能,集成小区进出门禁、停车收费、上路车况及停车位信息定向推送等一系列功能,未来或将成为粤B车辆出行一卡通。目前,由公安部主导的汽车电子标识6项国家标准正在拟定之中。
汽车电子标识是一种射频识别(RFID),“它是车辆的‘电子身份证’,类似公民的‘二代证’。与现有交通管理技术配合使用,可以解决车辆真实身份识别,可以提供多种智能便捷的城市交通服务。”市交警局科技处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曾令根表示。
交警部门介绍,安装汽车电子标识,不仅可以防止车辆号牌被他人套用,也能在被他人套用号牌出现交通违法记录甚至严重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情况下,提供不在现场的有力证据。一旦车主的车辆被盗抢,警方的布控稽查工作可即刻展开,缩小车辆排查的困难和时间。
“电子标识能够把目前繁多的标签变成一张‘卡’,方便办理各种业务。可以集成小区进出门禁、停车收费、上路车况、停车位信息定向推送、限行禁行及进入特定场所申请等功能。并可采用后台记账,实现小额支付功能。”曾令根说,“它对智能交通的管理也发挥较好的作用,包括信号灯的控制、车流量的采集等。”未来,机动车审验、环保等多种车辆信息会逐步集成到电子标识中。市民车辆玻璃上不用贴太多的东西,办理业务也会变得更加方便。届时,“电子身份证”将成为粤B车辆出行的一卡通。另外,汽车电子标识不会用做任何商业用途。
记者了解到,拟安装的汽车电子标识,是一种类似小区停车卡的无供电装置卡片,其可被配套设备识别的距离约20米左右,超出距离卡片无法被感应识别。其本身不具备主动发送信号的能力,因此无实时定位的技术特征,不会造成车辆位置定位信息的暴露。此外,标识内写入的信息仅为车辆的属性信息(如车牌号、车身颜色)等,不会写入车主的个人信息。换言之,卡片内信息仅为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法定公知内容,是车辆号牌信息的“电子化”,无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且写入和修改信息都将有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制度,确保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目前,由公安部主导,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具体承办的汽车电子标识6项国家标准正在拟定之中,相关产品也在调整、优化阶段,北京、无锡、深圳同为试点应用城市。我市汽车电子识别项目一期工程预计在今年5月、6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到明年上半年完成首期电子标识的安装。
交警部门透露,首期电子标识将会在校车、的士、公交大巴、泥头车、重型载货汽车等八类重点车辆上安装应用,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我市私家车上安装电子标识还没有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