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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15-07-16 
        记者从7月14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上了解到,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4个盟市及所属的13个旗县(市、区),针对全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显示,通过各地坚持综合施策,我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主要表现为,各地不断完善交通标线、标志的设定,提高了城市道路容量;完善和加强停车场设置和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严格执行机动车改装天然气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油改气”备案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3.25万辆机动车实现“油改气”。

        呼和浩特市在扩建城区道路的同时,下大力气建设首府快速路,积极筹建地铁,大力发展立体交通和轨道交通;包头市近5年累计投资120亿元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增城市道路约238公里,创新信号配时手段,推出左转车辆借助直行车道、右转车道通行的新举措,左转车辆的通行率提高了70%~80%,该创新获得了公安部科技进步奖。其次,包头市建成停车场信息管理平台,推出“包头慧停车”手机客户端下载,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常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年均查处违法行为2000万起,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年均下降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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